本网讯(通讯员 余显芳)日前,吴某驾驶重型货车沿九龙坡区铝城大道行驶,当行驶至陶家镇家兴路口时,由于刹车不及,引发了前面5辆车连环追尾,该事故造成1辆重型货车、1辆轻型货车、4辆小型汽车共6辆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该事故发生路段为缓下坡,吴某驾驶的载有货物的渝DW***7重型货车由于水箱没水、刹车片温度过高,致未能及时停下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民警判定吴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对该重型货车进行超载检测,检测出车辆超载率高达92. 65%。同时,该车还存在号牌不清、擅自加装车厢栏板等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驾驶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吴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9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出行前,应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驾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出行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