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交巡警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时间: 2024-04-25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49

本网讯(通讯员 罗亚莉)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日前,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春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续查获两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进一步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两起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案例一:

4月13日,民警在重庆市梁平区境内243国道106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驾驶员颜某饮酒后驾驶未经定期检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王某酒精含量为59.8mg/100ml。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颜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二:

4月13日,民警在重庆市梁平区境内243国道106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驾驶员陈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王某酒精含量为68.5mg/100ml。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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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交巡警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本网讯(通讯员 罗亚莉)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日前,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春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续查获两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进一步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两起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案例一:

4月13日,民警在重庆市梁平区境内243国道106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驾驶员颜某饮酒后驾驶未经定期检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王某酒精含量为59.8mg/100ml。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颜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二:

4月13日,民警在重庆市梁平区境内243国道106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驾驶员陈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王某酒精含量为68.5mg/100ml。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