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护栏 未获理赔报警“自投罗网”

时间: 2024-04-2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36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近日,男子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为了能获得保险理赔,心存侥幸报警,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严肃处罚。

4月23日凌晨3点,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接到驾驶员李某报警称,他驾车行驶至兴盛大道时,由于分心撞上了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黑色新能源SUV撞上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车头损失较大。民警在与驾驶员李某的交谈中,发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立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查,结果为19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他带到医院进行静脉抽血后,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查,4月22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喝酒到次日凌晨2点过。与朋友分别后,李某为了图方便,抱着侥幸酒驾回家。当行驶至兴盛大道往红塘路转盘下行方向时,在酒精作用下,李某的意识模糊起来,驾车时睡着了,车辆因此失控撞上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这时,李某才醒过来,他连忙下车,看到车损较为严重,心疼不已,但为了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他立即报警要求备案,却不料因醉酒后驾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酒驾、醉驾,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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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护栏 未获理赔报警“自投罗网”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近日,男子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为了能获得保险理赔,心存侥幸报警,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严肃处罚。

4月23日凌晨3点,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接到驾驶员李某报警称,他驾车行驶至兴盛大道时,由于分心撞上了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黑色新能源SUV撞上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车头损失较大。民警在与驾驶员李某的交谈中,发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立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查,结果为19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他带到医院进行静脉抽血后,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查,4月22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喝酒到次日凌晨2点过。与朋友分别后,李某为了图方便,抱着侥幸酒驾回家。当行驶至兴盛大道往红塘路转盘下行方向时,在酒精作用下,李某的意识模糊起来,驾车时睡着了,车辆因此失控撞上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这时,李某才醒过来,他连忙下车,看到车损较为严重,心疼不已,但为了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他立即报警要求备案,却不料因醉酒后驾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酒驾、醉驾,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