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骑车撞伤人 释法析理敲警钟

时间: 2024-05-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51

近日,黔江区城东派出所、城东司法所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骑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4月21日13时许,11岁的少年高某在河堤骑自行车时,不慎将3岁幼童刘某撞倒,致其左眼睑挫伤、眶骨骨折。事发后,由高某监护人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刘某在医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因人身损害赔偿、后续治疗等协商未果,向城东街道驻派出所调解室申请进行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5月10日,驻所调解室邀请城东司法所和负责该案件的办案民警介入调解。调解人员认真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与双方法定监护人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协调劝导,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规则,引导双方达成和解。

经反复调解,最终当事双方互相做出让步,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高某监护人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出于对当事双方负责的态度,调解工作人员还引导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司法确认申请,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至此,这起涉及未成年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完成后,调解人员还以案释法,为双方监护人上了一堂安全知识和法治教育课,提醒注意对孩子的监护和安全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讯员 杨志军 向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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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骑车撞伤人 释法析理敲警钟

近日,黔江区城东派出所、城东司法所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骑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4月21日13时许,11岁的少年高某在河堤骑自行车时,不慎将3岁幼童刘某撞倒,致其左眼睑挫伤、眶骨骨折。事发后,由高某监护人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刘某在医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因人身损害赔偿、后续治疗等协商未果,向城东街道驻派出所调解室申请进行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5月10日,驻所调解室邀请城东司法所和负责该案件的办案民警介入调解。调解人员认真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与双方法定监护人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协调劝导,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规则,引导双方达成和解。

经反复调解,最终当事双方互相做出让步,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高某监护人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出于对当事双方负责的态度,调解工作人员还引导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司法确认申请,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至此,这起涉及未成年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完成后,调解人员还以案释法,为双方监护人上了一堂安全知识和法治教育课,提醒注意对孩子的监护和安全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讯员 杨志军 向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