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梦忆 记者 饶果)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有人却一条道路走到了“黑”。荣昌一男子曾因多次盗窃被拘,近日又因见财忘法再次实施盗窃,被荣昌警方抓获。 3月中旬,荣昌区公安局先后接到多起群众报警称遭遇入室盗窃。王女士被盗现金两千余元、智能手机一部和手镯一只;黄女士损失现金近两千元;彭先生损失现金百余元和水果、糕点等食物若干;李女士家中存放的9400元现金全部被盗……接警后,民警通过分析发现,这几起盗窃案具有相似的作案手法,嫌疑人具有攀爬、撬锁能力,并有意识地躲避监控实施犯罪。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前科人员李某。3月16日,荣昌警方在李某暂住的旅店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作案工具及部分赃款。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其近期在荣昌辖区内多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供述,2019年李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如今刑满释放,本该改过自新,但没有工作空闲在家的他,因与家里人发生争吵负气离家之后,便重操“旧业”以维持生计。如今,再次被捕的李某不仅要退赔受害人损失,还将再次面临刑事处罚。 民警提醒:《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嫌疑人李某之前因多次盗窃入狱接受教育改造,非但没有洗心革面,反而出狱后又想不劳而获,重操旧业,这次依旧未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有依靠自己的双手、智慧赚钱谋生,才能真正的生活在阳光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