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处乱点经整治通过验收

时间: 2017-07-2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40

全市交通乱点整治工作第一周期落幕

28处乱点经整治通过验收

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谭 剑) 今年2月至11月,市交巡警总队将分三个周期围绕全市交通乱点进行整治。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总队获悉,警方在3月至6月已结束的第一周期整治中,优化交通组织18处,规范建设交通设施27处,建设电子执法设备23处,开展配套执法整治行动28处,开展专项宣传工作29处,整治效果明显。

据了解,根据交通乱点地理、区位特点、影响程度和动态新增、反弹,市交巡警总队实行了重要交通乱点、一般交通乱点,以及新增、反弹交通乱点分类综合治理。

市交巡警总队秩序支队公巡大队副大队长张黎晓介绍,重要交通乱点是指涉及繁华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医院学校、政府机关、重点城市主次干道等周边道路,群众舆情反映突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运行、行车秩序、城市形象有严重不良影响的挂牌乱点。

主要有以下几类:交织冲突类,表现形态为多个方向的车辆集中驶入1个方向造成的“合流”乱,或由1个方面向多个方向驶出造成的“分流”乱;变道加塞类,表现形态为车辆遇排队加塞、占用对向车道抢道行驶,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违法停车类,表现形态为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人车混行类,表现形态为人车混行,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违反交通信号及其他类,表现形态为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调头、逆行、违法转向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

一般交通乱点是指涉及辖区大型社区、支路、背街小巷、镇乡街道、学校和居民聚集地等周边道路,对交通运行和行车秩序有较大影响的挂牌乱点。主要有以下几类:违法停车类,表现形态为车辆乱停挡道,不按规定在停车线内停放,“双排”停放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违法占道类,表现形态为占用道路摆摊设点或者从事车辆修理、清洗、维护、装饰、晾晒物品等非交通活动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违反交通信号及其他类,表现形态为违法调头、逆行、违法转向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

而新增及反弹交通乱点是指在交通需求、流量、流向动态变化过程中新产生的交通乱点,或已验收通过,但堵乱现象严重反弹的交通乱点。

据了解,在第一周期整治中,主城各区交巡警支队共申报验收30处,其中重要交通乱点26处,一般交通乱点4处。验收通过28处(江北4处、渝北2处、南岸2处、大渡口2处、沙坪坝3处、九龙坡3处、北碚2处、两江新区3处、渝中4处、巴南3处)。

其中,乱点治理效果明显好转的有:江北区九街(建设隔离和电子抓拍)、观音桥红鼎国际(建设隔离、人行护栏、电子抓拍和LED屏实时发布),大渡口区香港城(实施交通组织优化、公交车站迁移),渝北区金龙路(建设隔离和人行天桥)和南岸区弹子石(建设多车道汇入和道路渠化)等处。未验收通过的乱点将会被纳入第二周期继续开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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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处乱点经整治通过验收

全市交通乱点整治工作第一周期落幕

28处乱点经整治通过验收

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谭 剑) 今年2月至11月,市交巡警总队将分三个周期围绕全市交通乱点进行整治。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总队获悉,警方在3月至6月已结束的第一周期整治中,优化交通组织18处,规范建设交通设施27处,建设电子执法设备23处,开展配套执法整治行动28处,开展专项宣传工作29处,整治效果明显。

据了解,根据交通乱点地理、区位特点、影响程度和动态新增、反弹,市交巡警总队实行了重要交通乱点、一般交通乱点,以及新增、反弹交通乱点分类综合治理。

市交巡警总队秩序支队公巡大队副大队长张黎晓介绍,重要交通乱点是指涉及繁华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医院学校、政府机关、重点城市主次干道等周边道路,群众舆情反映突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运行、行车秩序、城市形象有严重不良影响的挂牌乱点。

主要有以下几类:交织冲突类,表现形态为多个方向的车辆集中驶入1个方向造成的“合流”乱,或由1个方面向多个方向驶出造成的“分流”乱;变道加塞类,表现形态为车辆遇排队加塞、占用对向车道抢道行驶,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违法停车类,表现形态为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人车混行类,表现形态为人车混行,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违反交通信号及其他类,表现形态为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调头、逆行、违法转向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

一般交通乱点是指涉及辖区大型社区、支路、背街小巷、镇乡街道、学校和居民聚集地等周边道路,对交通运行和行车秩序有较大影响的挂牌乱点。主要有以下几类:违法停车类,表现形态为车辆乱停挡道,不按规定在停车线内停放,“双排”停放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违法占道类,表现形态为占用道路摆摊设点或者从事车辆修理、清洗、维护、装饰、晾晒物品等非交通活动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违反交通信号及其他类,表现形态为违法调头、逆行、违法转向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造成的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

而新增及反弹交通乱点是指在交通需求、流量、流向动态变化过程中新产生的交通乱点,或已验收通过,但堵乱现象严重反弹的交通乱点。

据了解,在第一周期整治中,主城各区交巡警支队共申报验收30处,其中重要交通乱点26处,一般交通乱点4处。验收通过28处(江北4处、渝北2处、南岸2处、大渡口2处、沙坪坝3处、九龙坡3处、北碚2处、两江新区3处、渝中4处、巴南3处)。

其中,乱点治理效果明显好转的有:江北区九街(建设隔离和电子抓拍)、观音桥红鼎国际(建设隔离、人行护栏、电子抓拍和LED屏实时发布),大渡口区香港城(实施交通组织优化、公交车站迁移),渝北区金龙路(建设隔离和人行天桥)和南岸区弹子石(建设多车道汇入和道路渠化)等处。未验收通过的乱点将会被纳入第二周期继续开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