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民法总则》宣传服务活动

时间: 2017-08-07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165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华松) 7月18日上午,彭水县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罗远周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5人,走进新田镇参加《民法总则》宣传服务进乡镇机关活动,此次活动系彭水法院开展《民法总则》“八进”宣传活动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据悉,此次活动在该镇政府广场开展。活动现场,重点就《民法总》的体例、新的a变化、亮点等进行了介绍和解读。现场布置了宣传展板,发放了《民法总则》文本400余份,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00余次。并就胎儿权利、诉讼时效、见义勇为等内容与代表委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部分镇政府领导、政法书记、综治专干以及新田镇司法所、派出所、普通政府工作人员,加上代表委员等共计2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市人大代表罗远周表示,此次活动意义重大,《民法总则》关于胎儿权利保护、诉讼时效延长至3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为8岁等内容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机关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向老百姓解答法律知识提供了重要保障。近年来,彭水法院的法制宣传力度有了很大提高,经常看到法院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法制宣传、进行巡回审判、开展执行工作等,既方便了老百姓诉讼,解决了实际问题,又拉近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随着基层矛盾纠纷的不断增多,给当地农村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建议彭水县法院进一步加大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力度,共同致力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老百姓和谐稳定的生活,全心全力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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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民法总则》宣传服务活动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华松) 7月18日上午,彭水县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罗远周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5人,走进新田镇参加《民法总则》宣传服务进乡镇机关活动,此次活动系彭水法院开展《民法总则》“八进”宣传活动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据悉,此次活动在该镇政府广场开展。活动现场,重点就《民法总》的体例、新的a变化、亮点等进行了介绍和解读。现场布置了宣传展板,发放了《民法总则》文本400余份,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00余次。并就胎儿权利、诉讼时效、见义勇为等内容与代表委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部分镇政府领导、政法书记、综治专干以及新田镇司法所、派出所、普通政府工作人员,加上代表委员等共计2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市人大代表罗远周表示,此次活动意义重大,《民法总则》关于胎儿权利保护、诉讼时效延长至3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为8岁等内容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机关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向老百姓解答法律知识提供了重要保障。近年来,彭水法院的法制宣传力度有了很大提高,经常看到法院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法制宣传、进行巡回审判、开展执行工作等,既方便了老百姓诉讼,解决了实际问题,又拉近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随着基层矛盾纠纷的不断增多,给当地农村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建议彭水县法院进一步加大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力度,共同致力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老百姓和谐稳定的生活,全心全力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