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放典当业 行政许可审批权限

时间: 2017-08-1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75

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李 亚)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市公安局已于8月9日起,正式将典当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从市局下放至区县公安机关。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申请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或典当企业申请特种行业变更许可项目,均可直接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0日,而此前办理时限为20日。

据介绍,重庆市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已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项目。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我市下放典当业 行政许可审批权限

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李 亚)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市公安局已于8月9日起,正式将典当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从市局下放至区县公安机关。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申请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或典当企业申请特种行业变更许可项目,均可直接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0日,而此前办理时限为20日。

据介绍,重庆市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已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项目。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