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国土房管局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培训

时间: 2017-08-2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57

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安孟祥)日前,秀山自治县国土房管局组织全县19家物业服务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管理处主任共计74人开展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应。

培训会上,首先由黔江安居防火知识培训中心教官开展消防培训,通过多媒体演示,把消防法规解读与事故案例相结合,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增强了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消防排查整治知识技能。

接着开展了专题学法,该局组织大家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信用制度原则性规定,并将《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条款、《秀山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制度原则性规定》等编册印发到与会人员。

工作人员还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等10种违法情形和“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处理规定进行解读,培训人员结合工作学习领会,不仅树立了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服务的法制理念,还引导物业服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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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国土房管局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培训

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安孟祥)日前,秀山自治县国土房管局组织全县19家物业服务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管理处主任共计74人开展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应。

培训会上,首先由黔江安居防火知识培训中心教官开展消防培训,通过多媒体演示,把消防法规解读与事故案例相结合,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增强了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消防排查整治知识技能。

接着开展了专题学法,该局组织大家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信用制度原则性规定,并将《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条款、《秀山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制度原则性规定》等编册印发到与会人员。

工作人员还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等10种违法情形和“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处理规定进行解读,培训人员结合工作学习领会,不仅树立了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服务的法制理念,还引导物业服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