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明确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标准

时间: 2017-09-05 来源: 万盛经开区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50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凯凯)  近日,万盛经开区综治办宣布,为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资,推动平安万盛建设和建设文明建设,万盛出台《关于加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将对符合条件、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及群体进行表彰奖励。

  《通知》规定,除履行法定职责,法定义务外,凡有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特别突出的;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排险、积极抢救,事迹特别突出的;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的60个工作日内向镇街综治办提出申报,经镇区综治办确认、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区综治办或管委会审批,并在全区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事迹情节授予嘉奖或评为“万盛经开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对获得对获得嘉奖的,每人奖金不低于5000元;对获得“万盛经开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每人奖金不低于1万元。

  另外,对符合申报“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条件的,由区综治办按有关程序申报市综治办,被评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的,每人奖金不低于10万元,对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追加不低于10万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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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明确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标准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凯凯)  近日,万盛经开区综治办宣布,为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资,推动平安万盛建设和建设文明建设,万盛出台《关于加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将对符合条件、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及群体进行表彰奖励。

  《通知》规定,除履行法定职责,法定义务外,凡有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特别突出的;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排险、积极抢救,事迹特别突出的;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的60个工作日内向镇街综治办提出申报,经镇区综治办确认、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区综治办或管委会审批,并在全区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事迹情节授予嘉奖或评为“万盛经开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对获得对获得嘉奖的,每人奖金不低于5000元;对获得“万盛经开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每人奖金不低于1万元。

  另外,对符合申报“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条件的,由区综治办按有关程序申报市综治办,被评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的,每人奖金不低于10万元,对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追加不低于10万元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