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每个犯罪少年背后都有一群共同的”江湖”朋友……

时间: 2017-09-07 来源: 中国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91

“我们办未成年人的案子,有时候,要像春风般温暖,关心他们,爱护他们,跟他们做朋友。有时候,又需要有点‘江湖气’,让他们服你,能够带他们走向好的方向。”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法制大队案审中队长赵磊操着一口昆明话,右手伴着语调做出波浪状的手势,说到“江湖气”时,这个体型魁梧的民警又故意做出威严的表情。“还真有几分大哥范儿”,在场的人纷纷忍俊不禁。

9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少年警务试点启动现场。

这个从警20多年了,“身边笑声不断”的民警,最近接手了一份“新任务”——少年警务。

“没有少年司法,就相当于医院没有儿科”

9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少年警务试点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曾参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专家黄太云教授评价道“少年警务试点的启动,意味进入全国少年警务探索的第一方阵。”

前不久,南京高铁南站男子猥亵女童事件备受关注。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活动”。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行为偏差和受侵害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以昆明盘龙区为例。近年,盘龙区未成年人犯罪平均在每年100件左右(流动未成年人占85%)。在全区所有案件数中,未成年人涉案(包括刑事违法犯罪行为、治安违法行为和一般事件)的占34%。

国内外大量的科学和实证研究表明,若未成年人犯错时,惩戒不到位,不科学,成年后极容易出现反社会人格,重犯率高,对社会危害极大。而未成年被害人遭到伤害后,如若得不到专业的身心治疗,被害经历就会像一颗“定时炸弹”萦绕在心头,随时可能爆炸。

“没有少年司法,就相当于医院没有儿科。”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掷地有声。少年警务工作的启动,意味着公安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探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昆明率先启动少年警务与其早期探索分不开。自2002年起,盘龙区公安分局便陆续开展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相关工作,率先在司法程序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2012年“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被写入刑法修正案。在今年,又确定建立由律师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工作机制。

15年的探索中,“盘龙模式”已在中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如今,少年警务又成为“盘龙模式”的一次“转型升级”。

少年警务三大基础要求: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

“未成年人案件和成年人案件有很大的区别”,办案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是少年警务的基础要求。

盘龙公安分局在辖区25个派出所中,选择了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就读的中小学多,管理工作基础较好,案件量适中,在前期有参与学校犯罪预防经验,且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工作有基础的新迎和东华两个派出所作为首批试点部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办理,并将未成年犯罪预防纳入日常工作。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员挑选上,根据工作实际,分局挑选了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警务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开展一系列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案件的预防治理工作。为此,还制定少年警务业务培训计划,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全局民警开展少年警务工作专业培训,提供少年司法及少年警务相关专业理念。并对试点部门进行校园欺凌处置、家庭暴力处置、涉法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等业务工作培训。

为了减轻涉法未成年人心理负担,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置了未成年人专用讯询问室,同时对试点部门新迎所和东华所的执法办案区进行改造完善,室内装修及配套设施主要设置为对未成年人友好的环境。“温馨,让孩子不会产生压力”。

姚建龙说道,“在这里,随便拉一个办案人员,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说明这一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赵磊也深有同感,“现在和以前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有很大区别”,他介绍道,以前未成年人案件和成年人案件并没有区分开办理。现在,警察执法要求越来越规范,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也逐渐提高,“我们执法办案更加谨慎,调查取证更加细致。”

在盘龙,保护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一个共识。

三大创新:一站式取证、询问清单和警校合作机制

为了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少年警务开启了一系列的探索。

首先建立了针对家庭暴力、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一站式取证儿童保护中心”。

“曾经我接触过的一个案件中,一个被性侵未成年人在侦查阶段就被询问了八次”,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对此影响深刻。对被害未成年人反复询问,无疑反复的掀开伤疤给别人看。这还仅仅是在侦查阶段,后续移交到检察院、法院,孩子又面临重复询问。

“一站式取证儿童保护中心”目的就是避免程序中对受害儿童询问带来二次伤害,并将医疗、社工、心理治疗等社会资源同步引入受害儿童的取证环节,为孩子的家庭提供后续方案支持,尽快帮助孩子回复正常生活。“这种做法在美国、瑞典,荷兰等国家已经有成熟的经验。”救助儿童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经理姜敏介绍道。

针对性侵等特殊伤害的孩子,少年警务又开出了“询问清单”。

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和语言体系的专家,设计出与不同年龄层孩子交流的话术,由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在场,办案民警询问,多用图片和玩偶模拟的方式询问,提高询问、取证的专业性。“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把笔录的真实性提高到最高”姚建龙说。

此外,建立“警校合作”机制也是本次试点的一大亮点。王祖辉介绍,该机制将针对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罪错制定警校合作分级干预计划,减少校园欺凌情况发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警务对接到学校,一是解决校园欺凌,二是解决儿童保护。有了少年警务站,公安会联合专业的社工机构一起介入,避免伤害进一步扩大。”姜敏告诉记者。

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苑宁宁认为,此举标志着“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有了第一块试验田”。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昆明:每个犯罪少年背后都有一群共同的”江湖”朋友……

“我们办未成年人的案子,有时候,要像春风般温暖,关心他们,爱护他们,跟他们做朋友。有时候,又需要有点‘江湖气’,让他们服你,能够带他们走向好的方向。”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法制大队案审中队长赵磊操着一口昆明话,右手伴着语调做出波浪状的手势,说到“江湖气”时,这个体型魁梧的民警又故意做出威严的表情。“还真有几分大哥范儿”,在场的人纷纷忍俊不禁。

9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少年警务试点启动现场。

这个从警20多年了,“身边笑声不断”的民警,最近接手了一份“新任务”——少年警务。

“没有少年司法,就相当于医院没有儿科”

9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少年警务试点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曾参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专家黄太云教授评价道“少年警务试点的启动,意味进入全国少年警务探索的第一方阵。”

前不久,南京高铁南站男子猥亵女童事件备受关注。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活动”。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行为偏差和受侵害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以昆明盘龙区为例。近年,盘龙区未成年人犯罪平均在每年100件左右(流动未成年人占85%)。在全区所有案件数中,未成年人涉案(包括刑事违法犯罪行为、治安违法行为和一般事件)的占34%。

国内外大量的科学和实证研究表明,若未成年人犯错时,惩戒不到位,不科学,成年后极容易出现反社会人格,重犯率高,对社会危害极大。而未成年被害人遭到伤害后,如若得不到专业的身心治疗,被害经历就会像一颗“定时炸弹”萦绕在心头,随时可能爆炸。

“没有少年司法,就相当于医院没有儿科。”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掷地有声。少年警务工作的启动,意味着公安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探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昆明率先启动少年警务与其早期探索分不开。自2002年起,盘龙区公安分局便陆续开展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相关工作,率先在司法程序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2012年“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被写入刑法修正案。在今年,又确定建立由律师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工作机制。

15年的探索中,“盘龙模式”已在中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如今,少年警务又成为“盘龙模式”的一次“转型升级”。

少年警务三大基础要求: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

“未成年人案件和成年人案件有很大的区别”,办案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是少年警务的基础要求。

盘龙公安分局在辖区25个派出所中,选择了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就读的中小学多,管理工作基础较好,案件量适中,在前期有参与学校犯罪预防经验,且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工作有基础的新迎和东华两个派出所作为首批试点部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办理,并将未成年犯罪预防纳入日常工作。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员挑选上,根据工作实际,分局挑选了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警务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开展一系列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案件的预防治理工作。为此,还制定少年警务业务培训计划,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全局民警开展少年警务工作专业培训,提供少年司法及少年警务相关专业理念。并对试点部门进行校园欺凌处置、家庭暴力处置、涉法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等业务工作培训。

为了减轻涉法未成年人心理负担,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置了未成年人专用讯询问室,同时对试点部门新迎所和东华所的执法办案区进行改造完善,室内装修及配套设施主要设置为对未成年人友好的环境。“温馨,让孩子不会产生压力”。

姚建龙说道,“在这里,随便拉一个办案人员,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说明这一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赵磊也深有同感,“现在和以前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有很大区别”,他介绍道,以前未成年人案件和成年人案件并没有区分开办理。现在,警察执法要求越来越规范,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也逐渐提高,“我们执法办案更加谨慎,调查取证更加细致。”

在盘龙,保护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一个共识。

三大创新:一站式取证、询问清单和警校合作机制

为了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少年警务开启了一系列的探索。

首先建立了针对家庭暴力、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一站式取证儿童保护中心”。

“曾经我接触过的一个案件中,一个被性侵未成年人在侦查阶段就被询问了八次”,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对此影响深刻。对被害未成年人反复询问,无疑反复的掀开伤疤给别人看。这还仅仅是在侦查阶段,后续移交到检察院、法院,孩子又面临重复询问。

“一站式取证儿童保护中心”目的就是避免程序中对受害儿童询问带来二次伤害,并将医疗、社工、心理治疗等社会资源同步引入受害儿童的取证环节,为孩子的家庭提供后续方案支持,尽快帮助孩子回复正常生活。“这种做法在美国、瑞典,荷兰等国家已经有成熟的经验。”救助儿童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经理姜敏介绍道。

针对性侵等特殊伤害的孩子,少年警务又开出了“询问清单”。

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和语言体系的专家,设计出与不同年龄层孩子交流的话术,由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在场,办案民警询问,多用图片和玩偶模拟的方式询问,提高询问、取证的专业性。“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把笔录的真实性提高到最高”姚建龙说。

此外,建立“警校合作”机制也是本次试点的一大亮点。王祖辉介绍,该机制将针对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罪错制定警校合作分级干预计划,减少校园欺凌情况发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警务对接到学校,一是解决校园欺凌,二是解决儿童保护。有了少年警务站,公安会联合专业的社工机构一起介入,避免伤害进一步扩大。”姜敏告诉记者。

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苑宁宁认为,此举标志着“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有了第一块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