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立案让当事人不再往返奔波

时间: 2017-09-2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03

9月27日上午,原告张某到收件法院万州区法院申请立案,该院按照全域立案的规定要求进行了信息录入,将材料同步扫描上传给管辖法院开州区法院。开州区法院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完成立案工作,万州区法院将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当场打印送达给张某,该案顺利完成了异地立案。这也标志着我市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当日在市二中法院正式启动。

9个基层法院及其法庭

实现异地立案服务

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的地区,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随着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随之出现。法院之间收案量不平衡,有的法院存在排队立案现象,当事人立案有时不仅需要承担奔波之苦,还要承担等候之累。为解决这一难题,9月27日,市高法院在市二中法院正式启动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当日,市二中法院辖区9个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内的诉讼案件可实现异地立案,避免当事人因立案而导致的往返奔波。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的“全域立案服务系统”的运行,涉及“两地法院、分三个阶段”。其中“两地法院”分为收件法院和管辖法院,收件法院就是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的法院,管辖法院就是真正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并将依法审理该案件的法院。“三个阶段”包括:诉讼材料的提交和扫描录入阶段,由收件法院指导当事人或者协助当事人完成;管辖法院的形式审查和法律文书生成阶段,由管辖法院负责,管辖法院的立案法官在进行形式审查后,逐一核对可生成的法律文书,并同步传送回收件法院;准予登记立案的相关法律文书的反馈生成阶段,由收件法院的立案法官根据管辖法院的反馈,打印生成盖有管辖法院印章的相关法律文书,交由当事人并请当事人签收后,与案件纸质材料一并发送给管辖法院。

立案不再往返奔波

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据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全域立案服务系统”具有全域性、联动性、开放性的特点。在试点阶段,当事人在市二中法院辖区的所有基层人民法院以及乡镇人民法庭,均可提交向辖区内的任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在全面推开之后,当事人在全市所有人民法院以及乡镇人民法庭,均可提交向全市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再也无须奔波劳顿跑到管辖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与市二中法院之前试行的“异地自助立案系统”相比,“全域立案服务系统”不再是单向的诉讼材料自助提交,该服务系统明确规定对不会使用自助立案设备的当事人,收件法院可以在窗口直接接受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并扫描上传;明确规定了收件法院要配合管辖法院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并协助管辖法院出具登记立案文书。从而在一个窗口、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申请立案的各项工作,尽量不让当事人多次反复跑腿。该负责人称,目前推出试运行的“全域立案服务系统”,能够使当事人在不同地域法院享受到一样的诉讼服务,不必因案件异地审理长途奔波,有利于当事人就近选择法院进行立案,切实减轻诉累,有利于统筹全市法院立案资源,提高立案效率,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

据悉,试点工作结束后,全域立案将在我市法院全面推广。未来包括远程视频开庭、远程文书送达、远程案款发放等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功能将陆续接入,最终形成能够不断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司法需求的“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重庆长安网 记者 朱颂扬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全域立案让当事人不再往返奔波

9月27日上午,原告张某到收件法院万州区法院申请立案,该院按照全域立案的规定要求进行了信息录入,将材料同步扫描上传给管辖法院开州区法院。开州区法院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完成立案工作,万州区法院将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当场打印送达给张某,该案顺利完成了异地立案。这也标志着我市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当日在市二中法院正式启动。

9个基层法院及其法庭

实现异地立案服务

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的地区,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随着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随之出现。法院之间收案量不平衡,有的法院存在排队立案现象,当事人立案有时不仅需要承担奔波之苦,还要承担等候之累。为解决这一难题,9月27日,市高法院在市二中法院正式启动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当日,市二中法院辖区9个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内的诉讼案件可实现异地立案,避免当事人因立案而导致的往返奔波。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的“全域立案服务系统”的运行,涉及“两地法院、分三个阶段”。其中“两地法院”分为收件法院和管辖法院,收件法院就是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的法院,管辖法院就是真正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并将依法审理该案件的法院。“三个阶段”包括:诉讼材料的提交和扫描录入阶段,由收件法院指导当事人或者协助当事人完成;管辖法院的形式审查和法律文书生成阶段,由管辖法院负责,管辖法院的立案法官在进行形式审查后,逐一核对可生成的法律文书,并同步传送回收件法院;准予登记立案的相关法律文书的反馈生成阶段,由收件法院的立案法官根据管辖法院的反馈,打印生成盖有管辖法院印章的相关法律文书,交由当事人并请当事人签收后,与案件纸质材料一并发送给管辖法院。

立案不再往返奔波

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据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全域立案服务系统”具有全域性、联动性、开放性的特点。在试点阶段,当事人在市二中法院辖区的所有基层人民法院以及乡镇人民法庭,均可提交向辖区内的任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在全面推开之后,当事人在全市所有人民法院以及乡镇人民法庭,均可提交向全市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再也无须奔波劳顿跑到管辖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与市二中法院之前试行的“异地自助立案系统”相比,“全域立案服务系统”不再是单向的诉讼材料自助提交,该服务系统明确规定对不会使用自助立案设备的当事人,收件法院可以在窗口直接接受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并扫描上传;明确规定了收件法院要配合管辖法院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并协助管辖法院出具登记立案文书。从而在一个窗口、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申请立案的各项工作,尽量不让当事人多次反复跑腿。该负责人称,目前推出试运行的“全域立案服务系统”,能够使当事人在不同地域法院享受到一样的诉讼服务,不必因案件异地审理长途奔波,有利于当事人就近选择法院进行立案,切实减轻诉累,有利于统筹全市法院立案资源,提高立案效率,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

据悉,试点工作结束后,全域立案将在我市法院全面推广。未来包括远程视频开庭、远程文书送达、远程案款发放等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功能将陆续接入,最终形成能够不断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司法需求的“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重庆长安网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