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时间: 2017-09-2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00

重庆长安网讯 (记者 朱颂扬 见习记者 谭 晶)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9月27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1天,但我市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冬季细颗粒物(PM2.5)超标问题较为明显。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局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组建10个督查组,重点对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等10个方面内容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10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蓝天行动”,有效应对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我市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0人,分成10个督查组,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该负责人称,督查的范围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情况,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履行大气污染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动中,督查组重点督查10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即督查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加快淘汰黄标车,重点抽查柴油车,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督查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料的行为,加强油库、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曝光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督查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重点督查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土地整治及土石方施工等工地,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令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督查道路扬尘控制措施,重点督查落实道路冲洗、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规范,“以克论净”开展考核。

同时,督查堆场扬尘控制措施,按照“谁堆渣谁负责,谁的土地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划分,能清理的堆场立即清理,不能清理的落实覆盖等措施;督查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督查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促其配套污染治理设置并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一旦发现污染直排或者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治;督查生活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查处长期油烟污染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督查执法惩处力度落实情况,多部门联手协作,联防联控,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督查人工增雨作业措施,督促有条件的区加大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降低。

空气质量连续3天超标将被通报

据了解,行动中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日评估、周评估、月评估、月追责”制度,对检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优良天数目标情况汇总评估,及时向媒体通报,督促区县整改。

同时,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此外,督查组积极加大宣传,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并开设“曝光台”,对重点污染源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空气质量连续3天超标且持续恶化的区县进行通报。

据悉,截至目前各督查组累计出动1696人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1536条次,落实整改1152件次,交区县处理384件次。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我市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重庆长安网讯 (记者 朱颂扬 见习记者 谭 晶)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9月27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1天,但我市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冬季细颗粒物(PM2.5)超标问题较为明显。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局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组建10个督查组,重点对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等10个方面内容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10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蓝天行动”,有效应对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我市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0人,分成10个督查组,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该负责人称,督查的范围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情况,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履行大气污染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动中,督查组重点督查10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即督查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加快淘汰黄标车,重点抽查柴油车,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督查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料的行为,加强油库、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曝光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督查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重点督查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土地整治及土石方施工等工地,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令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督查道路扬尘控制措施,重点督查落实道路冲洗、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规范,“以克论净”开展考核。

同时,督查堆场扬尘控制措施,按照“谁堆渣谁负责,谁的土地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划分,能清理的堆场立即清理,不能清理的落实覆盖等措施;督查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督查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促其配套污染治理设置并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一旦发现污染直排或者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治;督查生活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查处长期油烟污染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督查执法惩处力度落实情况,多部门联手协作,联防联控,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督查人工增雨作业措施,督促有条件的区加大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降低。

空气质量连续3天超标将被通报

据了解,行动中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日评估、周评估、月评估、月追责”制度,对检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优良天数目标情况汇总评估,及时向媒体通报,督促区县整改。

同时,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此外,督查组积极加大宣传,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并开设“曝光台”,对重点污染源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空气质量连续3天超标且持续恶化的区县进行通报。

据悉,截至目前各督查组累计出动1696人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1536条次,落实整改1152件次,交区县处理38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