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洗衣物被洗坏 合川区法院一审判决按洗涤费15倍赔偿

时间: 2017-12-13 来源: 合川区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78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龙玉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洗衣行业等服务行业的兴起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与之同时,因衣物损坏、污渍等原因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干洗衣物被洗坏了,到底该怎么定损赔偿呢?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就判处这样一起案件,判决洗衣公司赔偿顾客干洗费用15倍的赔偿费。

2016年4月,原告邢某将毛呢外套送至被告M洗衣公司干洗,该公司员工收取了衣物,开具了《洗衣单》,载明衣物名称及洗涤费42元,并标注衣物有掉扣、起球、划伤。原告取衣时发现外套有损坏则未取走,被告M洗衣公司对该毛呢外套损坏处进行了织补,但原告邢某对织补效果不满意,要求被告M洗衣公司赔偿损失1600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起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但因损坏的毛呢外套已修复,鉴定机构无法通过照片鉴定其价值。

合川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原告邢某与被告M洗衣公司之间系洗衣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诚实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但被告M洗衣公司并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原告邢某送洗的毛呢外套损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金额,原告邢某未能举示足够证据,双方也未约定送洗衣物损坏时具体的赔偿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赔偿。洗染行业关于不能出示购物凭证并在洗涤前未说明衣物价值的情况下送洗衣物损坏的通行赔偿标准为按最高不超过洗涤费20倍给予赔偿,结合毛呢外套洗衣费为42元及标注为掉扣、起球、划伤的实际,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法院酌情判令由M洗衣公司赔偿原告邢某630元(毛呢外套洗衣费42元的15倍)。

【法官说法】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因无法通过鉴定的方式定损,双方事先又未约定物品损坏的补救和赔偿方式,法官遂根据了行业习惯和物品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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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洗衣物被洗坏 合川区法院一审判决按洗涤费15倍赔偿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龙玉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洗衣行业等服务行业的兴起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与之同时,因衣物损坏、污渍等原因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干洗衣物被洗坏了,到底该怎么定损赔偿呢?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就判处这样一起案件,判决洗衣公司赔偿顾客干洗费用15倍的赔偿费。

2016年4月,原告邢某将毛呢外套送至被告M洗衣公司干洗,该公司员工收取了衣物,开具了《洗衣单》,载明衣物名称及洗涤费42元,并标注衣物有掉扣、起球、划伤。原告取衣时发现外套有损坏则未取走,被告M洗衣公司对该毛呢外套损坏处进行了织补,但原告邢某对织补效果不满意,要求被告M洗衣公司赔偿损失1600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起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但因损坏的毛呢外套已修复,鉴定机构无法通过照片鉴定其价值。

合川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原告邢某与被告M洗衣公司之间系洗衣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诚实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但被告M洗衣公司并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原告邢某送洗的毛呢外套损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金额,原告邢某未能举示足够证据,双方也未约定送洗衣物损坏时具体的赔偿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赔偿。洗染行业关于不能出示购物凭证并在洗涤前未说明衣物价值的情况下送洗衣物损坏的通行赔偿标准为按最高不超过洗涤费20倍给予赔偿,结合毛呢外套洗衣费为42元及标注为掉扣、起球、划伤的实际,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法院酌情判令由M洗衣公司赔偿原告邢某630元(毛呢外套洗衣费42元的15倍)。

【法官说法】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因无法通过鉴定的方式定损,双方事先又未约定物品损坏的补救和赔偿方式,法官遂根据了行业习惯和物品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