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

时间: 2018-03-2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06

本网讯(记者 王海成) 昨日,记者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市健全地方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 出重拳”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2万起,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在直辖市中排名第1位。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万起

去年,全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建、治、改、管”,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五大行动,全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我市制定了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项目、在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环保综合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技术装备等产业,环保产业产值占到全国的6.3%。基本形成滨江景观林带、中山产业林带、高山防护林带“三带”景观,各类自然保护区增至58个。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地方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 出重拳”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2万起。落实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等20余个专项行动,做出行政处罚2662件,罚款1.1亿元。

为有力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我市成立了以市长挂帅的整改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整改方案,19个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 对标对表落实整改任务。结合中央巡视组“回头看”、中办二次回访指出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任务,强力推动解决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船舶码头搬迁、自然保护区违建项目拆除和探矿采矿权退出、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等一批“老大难”“硬骨头”问题。2017年需完成的30项整改措施、88个具体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从严从实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8个追责问题,市级问责79人,各区县问责100余人,形成强烈警示效应。

将对“两江四岸”进行综合整治

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情况显示,虽然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难度增大、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压力大等困难。近年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呈逐年增加趋势,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进一步提升的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因为目前主城区已基本实现“没有燃煤电厂、钢铁厂、化工厂、燃煤锅炉、水泥厂及烧结砖瓦窑”等环保目标,工业污染再削减空间有限;另一方面,部分污染源正进一步增强或短时间内难以改善,例如: 虽然黄标车已基本淘汰,但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快,机动车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主城区因特殊的地理环境原因,冬春季静风、逆温、少雨容易导致细颗粒物超标,夏秋季高温、紫外线辐射强容易导致臭氧超标,全年二氧化氮超标。水污染防治难度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全市6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21座需要实施提标改造,37座超负荷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8座未完成改扩建。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对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对照人民群众对更优美环境的期盼,我们将以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我市将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在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家园、健全绿色制度、培育绿色文化方面下功夫,让重庆山水“颜值”更高,让重庆大地“气质”更佳;实施“两江四岸”综合整治,整治滨水岸线,治理消落带,打造亲水空间,全面提升“两江四岸”整体形象;加强“四山”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以南山为试点建设南山公园,切实提升“四山”生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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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

本网讯(记者 王海成) 昨日,记者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市健全地方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 出重拳”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2万起,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在直辖市中排名第1位。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万起

去年,全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建、治、改、管”,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五大行动,全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我市制定了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项目、在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环保综合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技术装备等产业,环保产业产值占到全国的6.3%。基本形成滨江景观林带、中山产业林带、高山防护林带“三带”景观,各类自然保护区增至58个。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地方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 出重拳”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2万起。落实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等20余个专项行动,做出行政处罚2662件,罚款1.1亿元。

为有力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我市成立了以市长挂帅的整改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整改方案,19个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 对标对表落实整改任务。结合中央巡视组“回头看”、中办二次回访指出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任务,强力推动解决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船舶码头搬迁、自然保护区违建项目拆除和探矿采矿权退出、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等一批“老大难”“硬骨头”问题。2017年需完成的30项整改措施、88个具体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从严从实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8个追责问题,市级问责79人,各区县问责100余人,形成强烈警示效应。

将对“两江四岸”进行综合整治

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情况显示,虽然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难度增大、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压力大等困难。近年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呈逐年增加趋势,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进一步提升的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因为目前主城区已基本实现“没有燃煤电厂、钢铁厂、化工厂、燃煤锅炉、水泥厂及烧结砖瓦窑”等环保目标,工业污染再削减空间有限;另一方面,部分污染源正进一步增强或短时间内难以改善,例如: 虽然黄标车已基本淘汰,但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快,机动车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主城区因特殊的地理环境原因,冬春季静风、逆温、少雨容易导致细颗粒物超标,夏秋季高温、紫外线辐射强容易导致臭氧超标,全年二氧化氮超标。水污染防治难度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全市6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21座需要实施提标改造,37座超负荷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8座未完成改扩建。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对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对照人民群众对更优美环境的期盼,我们将以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我市将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在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家园、健全绿色制度、培育绿色文化方面下功夫,让重庆山水“颜值”更高,让重庆大地“气质”更佳;实施“两江四岸”综合整治,整治滨水岸线,治理消落带,打造亲水空间,全面提升“两江四岸”整体形象;加强“四山”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以南山为试点建设南山公园,切实提升“四山”生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