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司法局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 2018-05-1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12

本网讯(通讯员 石 川) 5月10日,笔者从酉阳县司法局获悉,该局荣获司法部表彰的“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这是司法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更加主动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司法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授予500个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000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进行通报表扬。

近年来,酉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创新“12465”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标准化、专业化、行业化。

2017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760次,预防矛盾纠纷894件,防止群体性事件6件11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212人。调处矛盾纠纷6612件,调解成功率99.8%,涉及协议金额1808万元,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平安酉阳、法治酉阳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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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司法局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

本网讯(通讯员 石 川) 5月10日,笔者从酉阳县司法局获悉,该局荣获司法部表彰的“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这是司法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更加主动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司法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授予500个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000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进行通报表扬。

近年来,酉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创新“12465”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标准化、专业化、行业化。

2017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760次,预防矛盾纠纷894件,防止群体性事件6件11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212人。调处矛盾纠纷6612件,调解成功率99.8%,涉及协议金额1808万元,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平安酉阳、法治酉阳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