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隆区白云乡司法所组织牵头,组织综治办、长坝派出所、红色村村委联合调解了一起长达一年的打架纠纷,有效化解辖区一起民事纠纷案。 2017年6月1日,武隆区白云乡红色村村民龚超的妻子谭小琴在自家院坝切猪草时抓到狗屎,就随口骂起来:“买得起狗,养不成狗……” 而这只乱拉屎的狗是隔壁龚贵(龚超大哥)的女儿龚小小养的。听到幺婶骂人,龚小小在和她对骂抓扯中,抓起木棒打过去,导致谭小琴的左腿受伤不能动。事后,村委和派出所作出先到医院检查治疗,治好后再解决的方案。 通过近一年的治疗,谭小琴于今年4月25日出院。龚超找到派出所和司法所要求解决问题。司法所随即组织辖区综治办、派出所以及红色村村委联合调解此次纠纷。 4月27日一早,在白云乡司法所调解室,当事人龚超、谭小琴和龚贵、龚小小以及综治办、派出所、红色村村委的相关调解人员全部到场。 考虑到龚小小离异、无房等原因,调解小组和谭小琴及其家人多次协商,达成龚小小赔偿2万元、且不再负担后续费用的条件。但龚小小却不同意,认为幺爸一家是想敲诈她,于是又哭又闹,跑上楼顶扬言不活了…… 见此情景,龚超心疼侄女,表示她愿拿好多就拿好多。司法所工作人员抓住机遇,再从亲情方面做工作,用了3个多小时将龚小小劝回调解室,使她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当面向龚超以及谭小琴认错,请求他们的原谅。通过双方互相让步,最终以13131元医疗赔付金额达成和解条件。 武隆区白云乡司法所负责人表示,龚超、谭小琴虽是受害人,但他们考虑到和对方是亲戚,且关系一直不错,所以没有走诉讼程序,以和为贵。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龚小小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也明白幺爸一家对自己的关爱,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张凯伦 侯开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