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上2万元莫名失窃 盗中有“盗”双双落网

时间: 2018-08-1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47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付键) 家住江津区油溪镇的蹇某去银行取钱,意外发现自己银行卡内2万余元不翼而飞,“我手机又没丢,银行卡也在自己手中,帐户里的钱怎么会被转走?”蹇某赶紧来到油溪派出所报警。民警调查出的线索却让蹇某大吃一惊:该账户被人分20余次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的方式转走。警方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取得相关证据,锁定嫌疑人张某、朱某并将其抓获。8月15日,该起由同事帮忙注册账号引发的支付宝盗刷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请同事帮忙注册支付宝,没想请来“白眼狼”

蹇某在重庆市璧山区某鞋业公司工作,看着别人通过手机支付非常便捷,蹇某也想注册一个APP用于平时消费,但蹇某自己却不会操作,于是找到同事张某,将手机和银行卡交给他,让其帮忙为自己注册一个支付宝账户。不料张某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将蹇某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记在心里。

隔日,张某以借手机听歌为由找到蹇某,悄悄在蹇某手机上设置了登陆密码。事后张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多次登陆蹇某的支付宝账户,想从中转账,但因其绑定的银行卡中没钱未能成功。一个月后,张某因手中缺钱,再次尝试登陆蹇某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小额转帐操作,发现竟然转帐成功。于是,张某判断蹇某绑定的银行卡中有钱了,心中窃喜,但害怕自己盗窃蹇某支付宝中的钱被公安机关查获,于是张某琢磨着怎样拿钱更安全。

请人分赃掩耳目,盗中有“盗”双双被擒

张某于是找到了朋友朱某,声称借用支付宝账户转账并承诺事后会分钱,朱某同意后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告诉了张某。随后张某开始了自己以为的“神”操作,从蹇某支付宝账户中分多次转账共19860元至朱某支付宝账号中。朱某偶然发现自己支付宝中有了上万资金,就想将该其占为已有,随即将钱转帐至自己的另一个支付宝帐户内。张某发现自己转至朱某帐户内的钱不见了,便找到朱某“讨说法”,要求归还其转入的钱,两人一番争论后,朱某取款6500元交给张某了事。张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又拿朱某没有办法,便从蹇某支付宝账户中转账2500元至自己的支付宝帐户。

7月20日,江津警方在成都将张某抓获,在警方的强大攻势下,朱某也随即投案自首。经审讯,张某、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朱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随着互联网消费的发展,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生活中越来越普及,带给广大消费者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其中的资金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在本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与被害人是同事关系,通过秘密手段盗取被害人的支付宝密码,试图通过转到他人支付宝帐号内掩人耳目,再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为已有。

民警提示:市民在操作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进行网上支付时,务必注意自己的帐户密码安全。如果是让别人帮忙申请的,事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密码换了,把绑定手机换成自己的。而且,支付宝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务必要设置成不同的密码,确保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并不定时更换,形成“双保险”。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卡上2万元莫名失窃 盗中有“盗”双双落网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付键) 家住江津区油溪镇的蹇某去银行取钱,意外发现自己银行卡内2万余元不翼而飞,“我手机又没丢,银行卡也在自己手中,帐户里的钱怎么会被转走?”蹇某赶紧来到油溪派出所报警。民警调查出的线索却让蹇某大吃一惊:该账户被人分20余次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的方式转走。警方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取得相关证据,锁定嫌疑人张某、朱某并将其抓获。8月15日,该起由同事帮忙注册账号引发的支付宝盗刷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请同事帮忙注册支付宝,没想请来“白眼狼”

蹇某在重庆市璧山区某鞋业公司工作,看着别人通过手机支付非常便捷,蹇某也想注册一个APP用于平时消费,但蹇某自己却不会操作,于是找到同事张某,将手机和银行卡交给他,让其帮忙为自己注册一个支付宝账户。不料张某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将蹇某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记在心里。

隔日,张某以借手机听歌为由找到蹇某,悄悄在蹇某手机上设置了登陆密码。事后张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多次登陆蹇某的支付宝账户,想从中转账,但因其绑定的银行卡中没钱未能成功。一个月后,张某因手中缺钱,再次尝试登陆蹇某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小额转帐操作,发现竟然转帐成功。于是,张某判断蹇某绑定的银行卡中有钱了,心中窃喜,但害怕自己盗窃蹇某支付宝中的钱被公安机关查获,于是张某琢磨着怎样拿钱更安全。

请人分赃掩耳目,盗中有“盗”双双被擒

张某于是找到了朋友朱某,声称借用支付宝账户转账并承诺事后会分钱,朱某同意后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告诉了张某。随后张某开始了自己以为的“神”操作,从蹇某支付宝账户中分多次转账共19860元至朱某支付宝账号中。朱某偶然发现自己支付宝中有了上万资金,就想将该其占为已有,随即将钱转帐至自己的另一个支付宝帐户内。张某发现自己转至朱某帐户内的钱不见了,便找到朱某“讨说法”,要求归还其转入的钱,两人一番争论后,朱某取款6500元交给张某了事。张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又拿朱某没有办法,便从蹇某支付宝账户中转账2500元至自己的支付宝帐户。

7月20日,江津警方在成都将张某抓获,在警方的强大攻势下,朱某也随即投案自首。经审讯,张某、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朱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随着互联网消费的发展,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生活中越来越普及,带给广大消费者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其中的资金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在本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与被害人是同事关系,通过秘密手段盗取被害人的支付宝密码,试图通过转到他人支付宝帐号内掩人耳目,再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为已有。

民警提示:市民在操作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进行网上支付时,务必注意自己的帐户密码安全。如果是让别人帮忙申请的,事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密码换了,把绑定手机换成自己的。而且,支付宝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务必要设置成不同的密码,确保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并不定时更换,形成“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