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梁山司法所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出社区矫正“双要求”

时间: 2018-09-0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01

本网讯 (通讯员 王泽文 唐娇娇) 近日,梁平区梁山司法所针对矫正人员多、人员构成复杂、再犯罪危险性大等特点,为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对工作人员和服刑人员均提出相关要求。

“自身定位”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找准自己监管位置,敢管、真管、严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和法定职责。社区服刑人员要强化身份意识,放低姿态、真心悔过,主动参加学习劳动,服从司法所监管。

“遵纪守法”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矫正工作中不侵害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不玩忽职守,不接受吃请、红包礼金,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强化自身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严肃监管”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把握工作节奏,做好日查看、周清理、月组织,严格请销假管理制度,注重矫正转化、帮困扶助。社区服刑人员要尊重监管人员,主动汇报工作生活、思想动态以及行踪;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学习、劳动。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梁平区梁山司法所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出社区矫正“双要求”

本网讯 (通讯员 王泽文 唐娇娇) 近日,梁平区梁山司法所针对矫正人员多、人员构成复杂、再犯罪危险性大等特点,为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对工作人员和服刑人员均提出相关要求。

“自身定位”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找准自己监管位置,敢管、真管、严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和法定职责。社区服刑人员要强化身份意识,放低姿态、真心悔过,主动参加学习劳动,服从司法所监管。

“遵纪守法”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矫正工作中不侵害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不玩忽职守,不接受吃请、红包礼金,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强化自身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严肃监管”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把握工作节奏,做好日查看、周清理、月组织,严格请销假管理制度,注重矫正转化、帮困扶助。社区服刑人员要尊重监管人员,主动汇报工作生活、思想动态以及行踪;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学习、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