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谢愈)为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彭水法院法官来到该县长生镇长生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相邻排水纠纷案件,通过现场勘查、就地开庭、释法析理,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纠纷发生在该组相邻而居的“同祖弟兄”李共甲、李共乙与李共丙之间,李共丙在李共甲、李共乙房前新建房屋,李共甲、李共乙称下雨天房屋滴水汇集后流入二人房屋,故请求予以拆除。承办法官了解到此类纠纷在农村地区比较典型,遂决定深入当地开展巡回审理并进行现场勘察。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地释法析理,最终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诉。 近年来,彭水法院始终坚持“让法官多走路、人民群众少走路”的便民利民宗旨,挑选在农村地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深入当地就地开庭审理,以流动的庭审生动直观地对当地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以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