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司法局召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

时间: 2018-11-04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66

本网讯(通讯员 付黄)10月31日,彭水县司法局召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全体司法行政干部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肖世成主持。

会议传达了全县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动员会精神,学习了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及县司法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世成就开展全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纪律学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不踩红线。强化组织领导。全局警示教育由局党组牵头,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强化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所人员要做好警示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到有序推进,要积极主动参与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强化督查指导。局纪检监察室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查指导,对无故不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等违法活动要求的党员及干部职工要及时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确保警示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彭水县司法局召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

本网讯(通讯员 付黄)10月31日,彭水县司法局召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全体司法行政干部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肖世成主持。

会议传达了全县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动员会精神,学习了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及县司法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世成就开展全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纪律学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不踩红线。强化组织领导。全局警示教育由局党组牵头,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强化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所人员要做好警示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到有序推进,要积极主动参与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强化督查指导。局纪检监察室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查指导,对无故不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等违法活动要求的党员及干部职工要及时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确保警示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