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外捕获一只野生猕猴 民警配合相关部门安全放归大自然

时间: 2018-11-1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48


执法现场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

本网讯( 通讯员 张建国 谢练 )尽管寒风习习,但黔江区金洞乡佛山公园却热闹非凡。11月13日下午2点30分,由金洞乡政府组织、黔江区公安局金洞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放归大自然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约30余名群众在现场观看。

11月12日,金洞派出所辅警谢练会同金洞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来到辖区早化村5组,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一标三实信息登记工作。

当天下午5点左右,工作组接到群众反应,称早化村五组的村民胡开心家有一只野生猴子在家喂起的,担心他出售!

按国家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能擅自驯养繁育国家保护动物。这只野生猴子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急需核实清楚。获悉该线索后,全体工作组人员立即返回各自单位,将情况迅速上报,并联系金洞乡林业工作站准备一同前往核查。

当晚11点半,金洞派出所辅警谢练会同乡政府综治安监办、林业站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行7人,赶到早化村6组胡开心的家中查证。

听到敲门人介绍说是派出所、林业站,综治安监办的,找其了解点事情后,已入睡、现年61岁的胡开心立马打开了房门。

当被问及其之前是否私自捕了一只野生猴子时,胡开心称有这么回事。但不是他主动捕获的,是11月9号,他与邻居一起在小地名小河沟渡口放渔网时,看到两只野生猴子在河沟上面的岩石上打架嬉闹,一只野生猴突然从岩上掉下来,落到约10米高他放置的渔网里,他便将该猴子带回家喂养,准备过段时间再放回山坡。

在其带领下,辅警等人一起来到其家的猪圈,看到一个黄黑色、约六十公分长的野生猴子正爬在圈内地上。据胡开心介绍,这只猴子约20多斤。

工作人员立即对其教育,这只猴子要带回去,请相关部门鉴定属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任何个人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能擅自驯养繁育国家保护动物。并告诉其,如果发现其他人捕猎、喂养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应该向林业站或派出所报告。

胡开心认识到自己没有及时报告喂养猴子一事表示了歉意,表示积极配合政府,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及时报告。

辅警一行便找胡开心借了一个背篼,连夜将这只野生猴子背上车,送到乡政府社保大厅妥善管护。工作人员给野生猴送上苹果和玉米,猴子吃的津津有味。

13日上午,经金洞乡林业站鉴定:这只野生猴子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

经检查,这只野生猕猴身体没有问题,能适应大自然生存能力,金洞乡政府便决定当天下午组织开展将这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猕猴公开放归大自然活动,以增强群众爱护和保护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意识。

下午2点左右,民警、辅警配合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将用背篼装着的猕猴放上车,随即来到靠山的佛山公园参加放归活动。

民警提醒:野生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能擅自驯养繁育国家保护动物。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的,将受到法制的制裁。如广大群众遇到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需及时联系专业的救护部门,切不可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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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

本网讯( 通讯员 张建国 谢练 )尽管寒风习习,但黔江区金洞乡佛山公园却热闹非凡。11月13日下午2点30分,由金洞乡政府组织、黔江区公安局金洞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放归大自然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约30余名群众在现场观看。

11月12日,金洞派出所辅警谢练会同金洞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来到辖区早化村5组,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一标三实信息登记工作。

当天下午5点左右,工作组接到群众反应,称早化村五组的村民胡开心家有一只野生猴子在家喂起的,担心他出售!

按国家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能擅自驯养繁育国家保护动物。这只野生猴子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急需核实清楚。获悉该线索后,全体工作组人员立即返回各自单位,将情况迅速上报,并联系金洞乡林业工作站准备一同前往核查。

当晚11点半,金洞派出所辅警谢练会同乡政府综治安监办、林业站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行7人,赶到早化村6组胡开心的家中查证。

听到敲门人介绍说是派出所、林业站,综治安监办的,找其了解点事情后,已入睡、现年61岁的胡开心立马打开了房门。

当被问及其之前是否私自捕了一只野生猴子时,胡开心称有这么回事。但不是他主动捕获的,是11月9号,他与邻居一起在小地名小河沟渡口放渔网时,看到两只野生猴子在河沟上面的岩石上打架嬉闹,一只野生猴突然从岩上掉下来,落到约10米高他放置的渔网里,他便将该猴子带回家喂养,准备过段时间再放回山坡。

在其带领下,辅警等人一起来到其家的猪圈,看到一个黄黑色、约六十公分长的野生猴子正爬在圈内地上。据胡开心介绍,这只猴子约20多斤。

工作人员立即对其教育,这只猴子要带回去,请相关部门鉴定属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任何个人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能擅自驯养繁育国家保护动物。并告诉其,如果发现其他人捕猎、喂养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应该向林业站或派出所报告。

胡开心认识到自己没有及时报告喂养猴子一事表示了歉意,表示积极配合政府,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及时报告。

辅警一行便找胡开心借了一个背篼,连夜将这只野生猴子背上车,送到乡政府社保大厅妥善管护。工作人员给野生猴送上苹果和玉米,猴子吃的津津有味。

13日上午,经金洞乡林业站鉴定:这只野生猴子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

经检查,这只野生猕猴身体没有问题,能适应大自然生存能力,金洞乡政府便决定当天下午组织开展将这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猕猴公开放归大自然活动,以增强群众爱护和保护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意识。

下午2点左右,民警、辅警配合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将用背篼装着的猕猴放上车,随即来到靠山的佛山公园参加放归活动。

民警提醒:野生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能擅自驯养繁育国家保护动物。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的,将受到法制的制裁。如广大群众遇到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需及时联系专业的救护部门,切不可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