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打好法治宣传“预防针”

时间: 2019-03-0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27

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涂镱)在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上,司法行政部门担任了非常重要的职责,发挥着基础性、保障性和服务性作用。近日,云阳县召开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会,会上云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琪就如何在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精准发力,共同推动全县形成最佳营商环境,促进云阳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系列举措。

据悉:云阳县在组织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法治宣传中,实施民营企业管理者法治教育培训计划。组建律师法律宣讲团,针对商会和民营企业实际需求,精选宣讲主题,每年对重点企业进行一次“菜单式”专题培训,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将普法形式从“被动灌输式”转变为“主动启发式”,让普法对象参与到具体法治活动中。

为了及时解决企业在法律方面存在的诸多难题,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平台,云阳县司法局积极协调和引导律师协会云阳联络办,组建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设立提供有关出资者责任、出资方式、公司设立程序、设立法律效力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按照企业的需要在项目引进合同审查、合同签订、项目拆迁、投产运营中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尤其在组织开展专项“法律体检”中,会同工商联定期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体检”,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在重点民营企业进行面对面“法律体检”服务。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对企业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帮助查找薄弱环节,并根据法律问题“对症下药”,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服务平台。

同时,在疏导结合,安上人民调解“减压阀”的工作中,大力推进涉民企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依托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建立律师调解员人才库,鼓励律师担任商会人民调解员,积极为涉企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服务。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服务窗口,对涉民企法律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加强对律师服务民营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凡涉及对服务民营企业律师的投诉,1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予以回复,属于受理范围的60日内完成调查;对调查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对涉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的投诉,按照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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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打好法治宣传“预防针”

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涂镱)在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上,司法行政部门担任了非常重要的职责,发挥着基础性、保障性和服务性作用。近日,云阳县召开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会,会上云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琪就如何在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精准发力,共同推动全县形成最佳营商环境,促进云阳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系列举措。

据悉:云阳县在组织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法治宣传中,实施民营企业管理者法治教育培训计划。组建律师法律宣讲团,针对商会和民营企业实际需求,精选宣讲主题,每年对重点企业进行一次“菜单式”专题培训,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将普法形式从“被动灌输式”转变为“主动启发式”,让普法对象参与到具体法治活动中。

为了及时解决企业在法律方面存在的诸多难题,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平台,云阳县司法局积极协调和引导律师协会云阳联络办,组建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设立提供有关出资者责任、出资方式、公司设立程序、设立法律效力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按照企业的需要在项目引进合同审查、合同签订、项目拆迁、投产运营中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尤其在组织开展专项“法律体检”中,会同工商联定期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体检”,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在重点民营企业进行面对面“法律体检”服务。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对企业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帮助查找薄弱环节,并根据法律问题“对症下药”,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服务平台。

同时,在疏导结合,安上人民调解“减压阀”的工作中,大力推进涉民企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依托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建立律师调解员人才库,鼓励律师担任商会人民调解员,积极为涉企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服务。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服务窗口,对涉民企法律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加强对律师服务民营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凡涉及对服务民营企业律师的投诉,1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予以回复,属于受理范围的60日内完成调查;对调查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对涉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的投诉,按照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