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5日上午,梁平一名男子为拘押在当地公安局看守所的一个朋友送衣服,当时,这件衣服里还夹藏了烟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所谓违禁物品就是公安局看守所除所内允许的食物、小吃以及嫌疑人衣物以外的其他所有物品,如果是毒品或者其他可能引发犯罪的物品,则会带来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尽管梁平区公安局看守所在其接待大厅设置了“请勿夹带违禁物品”的标语,但是仍有人冒险,违禁物品进入的事情时有发生。梁平区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朱朝辉介绍说,违禁物品进入到监室,将会引发一系列后果,如是食品,有可能会引起食品中毒;如果是毒品会引起上瘾,再次犯罪;违禁物品还会引起监室内在押人员形成特殊的秩序,产生牢头、狱霸,欺凌其他在押人员。 当天早上9点钟左右,当地公安局看守所工作人员陈诗双在值班,有一名年轻男子来给他的朋友送衣服,陈诗双查到该男子的朋友的确正拘押于梁平区公安局看守所里面,随后,陈诗双立即对其送的衣服进行检查,发现了异样。陈诗双说,自己在检查过程中闻到该衣服有一种很重的烟草味,同时,衣服的内胆腰部处缝纫线与其他地方颜色不一样,她怀疑衣服里面夹带了香烟,便立即有剪刀将其剪开,发现里面确实夹带了大量的香烟烟丝,香烟属于违禁物品,根据总队相关要求,她立即对这个违禁物品进行了收缴。 据介绍,未经同意私自流入的食品、香烟、打火机、金属制品、毒品以及手机等均属于梁平区公安局看守所的违禁物品。梁平区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朱朝辉最后表示,慎重提醒在押人员家属,切勿将上述物品夹带在所送衣物中,一旦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