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破僵局 执行不能变可能

时间: 2018-08-2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65

  近日,在开州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植物人刘某某的妻子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该案“执行不能”的危局。


  忽视了安全风险


  意外摔成植物人


  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在为被执行人杨某某、尹某某(系夫妻)安装雨棚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头部着地导致颅脑损伤后成植物状态,被依法鉴定为一级伤残。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两个原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被执行人杨某某、尹某某在垫付了医疗费47160元后,便称没有能力继续垫付医疗费。同年7月,申请人刘某某向开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6万余元。考虑到刘某某急需治疗费用,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并经三次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各项损失共计96万余元。


  义务人没有财产


  案件遭遇“执行不能”


  2017年2月,在先予执行阶段,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查明杨某某、尹某某有银行存款2025元,机动车一辆(无价值废旧摩托车),房屋一处(已抵押给第三人,抵押金额25万元超过房屋实际价值),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谈话,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杨某某夫妇均以自己背负大量外债、无财产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先予执行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7年7月,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夫妇轮番采取传唤、询问、搜查、拘留及财产调查等强制执行组合拳,督促被执行人积极面对。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解释、沟通,交待执行不能风险,稳控其情绪。尽管做了多方努力,但成效并不大,被执行人仍声称,自己夫妻俩均已被法院拘留15日,且家徒四壁,即使坐牢也无力赔偿。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仍坚持要求立即兑现案款分文不少,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鉴于此种情况,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杨某某的父亲请到法院,并同时将杨某某夫妇拘传至法院,向其出示了法官调查核实房屋抵押存疑的系列证据(如房屋抵押权人为杨某某父亲,抵押时间在该次事故发生后,抵押金额高于该房屋的实际价值),所有证据表明杨某某夫妇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在主动面对,而是在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在判决书生效后,杨某某夫妇不是在自觉履行而是想赖到底。执行法官再次严厉告诫杨某某夫妇其行为有悖于情理法,是对自己、他人的严重不负责任,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解释,杨某某父亲表示愿意放弃房屋的抵押权,将房屋交由法院拍卖,杨某某夫妇也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挣钱分期偿还。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情况特殊性,法院对申请执行人给予6万余元司法救助,但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却偏执地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就有义务兑现判决内容,至于被执行人有没有履行能力,她不得管,她只要钱,并多次信访、缠访,执行工作再次陷入被动。


  申请人哄闹法院


  依法拘留促理性


  执行工作既需要被执行人的配合,也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理解、配合。然而,该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多次无理滞留法院,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三番五次在立案大厅哄闹,对执行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情绪激动,还扬言要将已是植物人的申请人刘某某遗弃在法院。法院领导及执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傅某某进行集中接待,向其全面介绍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无论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控制,还是对被执行人的心理攻坚,都是千方百计积极应对,没有半点懈怠,只是目前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足以供执行的财产才导致本案的执行情况不理想,也明确向傅某某宣传了滞留哄闹法院的后果。但傅某某仍然我行我素,不听劝阻,在办公区域大声哭嚎,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甚至以跳楼相威胁。


  2017年9月,傅某某又一次来到法院信访大厅,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在法院滞留整晚,严重影响了法院工作秩序。鉴于此,法院决定对傅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法院执行人员到拘留所继续释法析理,傅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


  握手言和添谐音


  执行不能变可能


  被司法拘留后,傅某某逐渐回归理性,对执行难以及执行不能有了基本认识,至少认识到判决能否完全执行到位要依据义务人的履行能力,并非判决生效就一定能执行兑现,对执行和解也有了新的认识,申请方提出的执行和解条件必须在被执行人最大承受范围内。当杨某某夫妇得知傅某某被司法拘留的消息后,内心深处的抵触情绪也进一步缓解。杨某某夫妇声称,傅某某多次到他们家中纠闹,报警也无效果。此时,法院顶住压力对傅某某实施司法拘留,让他们感受到了执行法官的难处,更感受到了法院的公正。和解的种子在双方当事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好消息接踵而来,正当此时,杨某某夫妇房屋网络拍卖成功,兑现赔偿金21万元,远超傅某某对该房屋价值不足15万元的预期。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继续通知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经执行人员悉心劝导,细心调解,被执行人家属通过贷款以及向亲朋好友筹集又履行了20万元。在执行法官数十次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互谅互让,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除法院给予的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外,由被执行人杨某某夫妇合计赔偿76万余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自愿放弃。目前,杨某某夫妇已兑现52万元,剩余24万元双方约定于2023年5月前付清。至此,该案执行工作历经一年有余,终于达到了令双方满意的效果,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通讯员 张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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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破僵局 执行不能变可能

  近日,在开州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植物人刘某某的妻子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该案“执行不能”的危局。


  忽视了安全风险


  意外摔成植物人


  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在为被执行人杨某某、尹某某(系夫妻)安装雨棚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头部着地导致颅脑损伤后成植物状态,被依法鉴定为一级伤残。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两个原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被执行人杨某某、尹某某在垫付了医疗费47160元后,便称没有能力继续垫付医疗费。同年7月,申请人刘某某向开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6万余元。考虑到刘某某急需治疗费用,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并经三次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各项损失共计96万余元。


  义务人没有财产


  案件遭遇“执行不能”


  2017年2月,在先予执行阶段,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查明杨某某、尹某某有银行存款2025元,机动车一辆(无价值废旧摩托车),房屋一处(已抵押给第三人,抵押金额25万元超过房屋实际价值),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谈话,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杨某某夫妇均以自己背负大量外债、无财产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先予执行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7年7月,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夫妇轮番采取传唤、询问、搜查、拘留及财产调查等强制执行组合拳,督促被执行人积极面对。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解释、沟通,交待执行不能风险,稳控其情绪。尽管做了多方努力,但成效并不大,被执行人仍声称,自己夫妻俩均已被法院拘留15日,且家徒四壁,即使坐牢也无力赔偿。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仍坚持要求立即兑现案款分文不少,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鉴于此种情况,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杨某某的父亲请到法院,并同时将杨某某夫妇拘传至法院,向其出示了法官调查核实房屋抵押存疑的系列证据(如房屋抵押权人为杨某某父亲,抵押时间在该次事故发生后,抵押金额高于该房屋的实际价值),所有证据表明杨某某夫妇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在主动面对,而是在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在判决书生效后,杨某某夫妇不是在自觉履行而是想赖到底。执行法官再次严厉告诫杨某某夫妇其行为有悖于情理法,是对自己、他人的严重不负责任,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解释,杨某某父亲表示愿意放弃房屋的抵押权,将房屋交由法院拍卖,杨某某夫妇也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挣钱分期偿还。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情况特殊性,法院对申请执行人给予6万余元司法救助,但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却偏执地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就有义务兑现判决内容,至于被执行人有没有履行能力,她不得管,她只要钱,并多次信访、缠访,执行工作再次陷入被动。


  申请人哄闹法院


  依法拘留促理性


  执行工作既需要被执行人的配合,也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理解、配合。然而,该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妻子傅某某多次无理滞留法院,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三番五次在立案大厅哄闹,对执行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情绪激动,还扬言要将已是植物人的申请人刘某某遗弃在法院。法院领导及执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傅某某进行集中接待,向其全面介绍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无论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控制,还是对被执行人的心理攻坚,都是千方百计积极应对,没有半点懈怠,只是目前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足以供执行的财产才导致本案的执行情况不理想,也明确向傅某某宣传了滞留哄闹法院的后果。但傅某某仍然我行我素,不听劝阻,在办公区域大声哭嚎,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甚至以跳楼相威胁。


  2017年9月,傅某某又一次来到法院信访大厅,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在法院滞留整晚,严重影响了法院工作秩序。鉴于此,法院决定对傅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法院执行人员到拘留所继续释法析理,傅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


  握手言和添谐音


  执行不能变可能


  被司法拘留后,傅某某逐渐回归理性,对执行难以及执行不能有了基本认识,至少认识到判决能否完全执行到位要依据义务人的履行能力,并非判决生效就一定能执行兑现,对执行和解也有了新的认识,申请方提出的执行和解条件必须在被执行人最大承受范围内。当杨某某夫妇得知傅某某被司法拘留的消息后,内心深处的抵触情绪也进一步缓解。杨某某夫妇声称,傅某某多次到他们家中纠闹,报警也无效果。此时,法院顶住压力对傅某某实施司法拘留,让他们感受到了执行法官的难处,更感受到了法院的公正。和解的种子在双方当事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好消息接踵而来,正当此时,杨某某夫妇房屋网络拍卖成功,兑现赔偿金21万元,远超傅某某对该房屋价值不足15万元的预期。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继续通知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经执行人员悉心劝导,细心调解,被执行人家属通过贷款以及向亲朋好友筹集又履行了20万元。在执行法官数十次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互谅互让,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除法院给予的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外,由被执行人杨某某夫妇合计赔偿76万余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自愿放弃。目前,杨某某夫妇已兑现52万元,剩余24万元双方约定于2023年5月前付清。至此,该案执行工作历经一年有余,终于达到了令双方满意的效果,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通讯员 张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