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重拳出击 决战决胜执行攻坚

时间: 2018-10-2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82

“执行总攻·决战重庆”大型主题宣讲活动现场

市民观看展板

巡回法庭进乡村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自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及市高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连线督导会以来,彭水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法、市高法号召,多管齐下,多方联动,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推进执行宣传工作,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

 强化执行威慑 清除执行死角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排除妨碍义务,面对执行干警顽固不化,被强制移送司法拘留。眼看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执行人终于主动承诺排除妨碍。近日,彭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采用强制措施,促使案件成功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赵某芬、黄某旭与申请执行人黄某系亲叔侄关系,因邻里土地利益纠纷而对簿公堂。因该地块地理位置较好,处场镇中心位置,故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阻碍申请人占有使用该地块,并提出经济补偿等不合理诉求。后经法院二审判决,确定被执行人赵某芬、黄某旭不得阻碍黄某对名下土地的占有使用。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多次采取威胁、辱骂、耍赖等方式阻挠申请人对该土地的使用,当地镇政府干部和村干部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其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我行我素。

在执行法官当面向赵某芬、黄某旭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时,赵某芬仍然拒绝配合。经执行法官与当地派出所干警多次劝解警告无效,遂对赵某芬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并依法移送司法拘留15日。

面对人身自由被限制,且面临法律进一步严厉制裁的不利后果,身处铁窗的赵某芬终于有所触动,意识到法律非儿戏,书面向承办法官承认错误并作出承诺,不再阻碍申请人黄某对其名下地块的占有使用,恳请早日解除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黄某旭也向该法院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再阻碍申请人黄某对其名下地块的占有使用。申请人黄某也对赵某芬、黄某旭表示谅解。赵某芬在被司法拘留5日后,才重获人身自由。

这件土地纠纷案仅为彭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雷霆行动的缩影。据悉,该院近年来连续出台了《实施办案人员责任清单》《保全人员责任清单》《终本案件应完成事项清单》《司法拘留措施规程》等,规范办案流程,统一结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协同各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清除执行死角,让“老赖”无所遁形。借助公安平台,对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临控”措施,自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彭水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70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13人次,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6案7人移送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2案3人已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坚持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除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不应纳入的情形外,均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第一时间进行屏蔽。

  完善执行机制 加强执行宣传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一家之力单打独斗,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彭水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思想引领,坚持群众路线,统筹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坚持深挖内部潜力、巧借外部助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了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有序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建立与县委、人大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县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拒执犯罪的移送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建立与县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干扰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选择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利用依托基层组织构建的常态化协助执行工作网络,高效推进执行工作。

2017年,彭水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025件,结案3685件,同比分别增长50.58%和52.21%;2018年1至6月,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88件,结案1773件,同比分别增长12.05%和14.24%。执行案件的大幅度增长给“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彭水县人民法院在人财物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强化人员装备配备,提供全方位支持保障,将办案资源向执行局倾斜,为执行工作稳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现有执行人员优化重组,实行集约化实施办案,将网络查控、执行公开、案款支付、材料录入、案卷装订等事务性工作从案件承办人手中分流出来,确定由专人办理, 分类推进执行各项工作。完善快速反应执行机制,建立了24小时执行值班备勤制度,保证随时能够出警执行。

彭水县人民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抓落实,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月制定目标任务,明确任务清单和工作方案。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开展执行工作的“指南针”和“指挥棒”,定期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研究学习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多次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确立的各项指标要求,对标对表,深入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检查,补齐工作短板。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对协调难度大、不易处置的案件,坚持领导主动带头执行和沟通协调,为执行工作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彭水县人民法院还十分重视执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步骤、有重点、按季度开展“执行宣传进万家”“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做到“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网络有刷屏”“电视有画面”。持续利用新兴媒体和手机APP、移动网络、LED屏、广告宣传车等宣传媒介渠道,加大对基本解决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在县城人口密集地区通过LED屏、公交车电视,采取滚动、多时段、重复的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强度,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最高人民法院报、重庆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均对彭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过专题报道。

 勇亮执行利剑 形成高压态势

彭水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第三方评估体系作用,组织执行干警认真研判评估指标,对标对表抓好质效。严格按照执行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对第三方评估体系进行再学习、再领悟,把第三方评估体系作为办案标准、办案规范,对各级评估指标、各个流程节点了然于胸,不折不扣地落实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严把实质要件和程序要求,坚决杜绝违规终本,用足用尽执行措施,达到实实在在的执行效果。加大对查控财产的处置力度,依法按时对查控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严禁消极办案,拖延处置财产。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拘留、罚款、移送追刑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力度,对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有财产而不履行、和解后不按期履行等,依法传唤到庭,及时研究予以拘留,始终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行为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彭水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强化执行团队建设、明晰工作职责、抓好人员管理摆在执行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规划,深化人员体制改革,创新以办案团队为单元的人、案、物的统一管理模式,特别是执行指挥中心事务的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管理、执行队伍管理等,确保执行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执行局设专职廉政监察员一名,坚决正风肃纪。严格落实执行回避制度,对涉及执行回避的情形均由承办法官提出书面申请。完善干警执法考核档案、涉廉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全员廉政约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确保司法廉洁。近年来,该法院从未发生执行干警利用执行权利或工作便利违法违纪而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面对“案多人少”和攻坚冲刺阶段“执行难”具体实际,彭水县人民法院进一步配足配强执行工作力量,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执行队伍,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一心为民的忘我工作精神,切实增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紧迫感、压力感、时效感。严肃执行纪律,强化依法执行,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克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现象。积极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工作能力,做到敢于执行、善于执行,杜绝久拖不执、久执不结的现象,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能。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思路、制定目标、落实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冲刺决战的各项工作。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向执行难全面开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周强院长的话掷地有声。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答卷即将交由全国人民检阅,彭水县人民法院也在这份答卷上留下了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未来,该法院将继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王磊磊 张华松 冉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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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自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及市高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连线督导会以来,彭水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法、市高法号召,多管齐下,多方联动,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推进执行宣传工作,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

 强化执行威慑 清除执行死角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排除妨碍义务,面对执行干警顽固不化,被强制移送司法拘留。眼看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执行人终于主动承诺排除妨碍。近日,彭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采用强制措施,促使案件成功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赵某芬、黄某旭与申请执行人黄某系亲叔侄关系,因邻里土地利益纠纷而对簿公堂。因该地块地理位置较好,处场镇中心位置,故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阻碍申请人占有使用该地块,并提出经济补偿等不合理诉求。后经法院二审判决,确定被执行人赵某芬、黄某旭不得阻碍黄某对名下土地的占有使用。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多次采取威胁、辱骂、耍赖等方式阻挠申请人对该土地的使用,当地镇政府干部和村干部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其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我行我素。

在执行法官当面向赵某芬、黄某旭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时,赵某芬仍然拒绝配合。经执行法官与当地派出所干警多次劝解警告无效,遂对赵某芬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并依法移送司法拘留15日。

面对人身自由被限制,且面临法律进一步严厉制裁的不利后果,身处铁窗的赵某芬终于有所触动,意识到法律非儿戏,书面向承办法官承认错误并作出承诺,不再阻碍申请人黄某对其名下地块的占有使用,恳请早日解除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黄某旭也向该法院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再阻碍申请人黄某对其名下地块的占有使用。申请人黄某也对赵某芬、黄某旭表示谅解。赵某芬在被司法拘留5日后,才重获人身自由。

这件土地纠纷案仅为彭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雷霆行动的缩影。据悉,该院近年来连续出台了《实施办案人员责任清单》《保全人员责任清单》《终本案件应完成事项清单》《司法拘留措施规程》等,规范办案流程,统一结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协同各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清除执行死角,让“老赖”无所遁形。借助公安平台,对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临控”措施,自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彭水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70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13人次,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6案7人移送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2案3人已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坚持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除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不应纳入的情形外,均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第一时间进行屏蔽。

  完善执行机制 加强执行宣传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一家之力单打独斗,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彭水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思想引领,坚持群众路线,统筹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坚持深挖内部潜力、巧借外部助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了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有序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建立与县委、人大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县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拒执犯罪的移送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建立与县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干扰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选择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利用依托基层组织构建的常态化协助执行工作网络,高效推进执行工作。

2017年,彭水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025件,结案3685件,同比分别增长50.58%和52.21%;2018年1至6月,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88件,结案1773件,同比分别增长12.05%和14.24%。执行案件的大幅度增长给“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彭水县人民法院在人财物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强化人员装备配备,提供全方位支持保障,将办案资源向执行局倾斜,为执行工作稳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现有执行人员优化重组,实行集约化实施办案,将网络查控、执行公开、案款支付、材料录入、案卷装订等事务性工作从案件承办人手中分流出来,确定由专人办理, 分类推进执行各项工作。完善快速反应执行机制,建立了24小时执行值班备勤制度,保证随时能够出警执行。

彭水县人民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抓落实,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月制定目标任务,明确任务清单和工作方案。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开展执行工作的“指南针”和“指挥棒”,定期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研究学习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多次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确立的各项指标要求,对标对表,深入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检查,补齐工作短板。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对协调难度大、不易处置的案件,坚持领导主动带头执行和沟通协调,为执行工作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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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亮执行利剑 形成高压态势

彭水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第三方评估体系作用,组织执行干警认真研判评估指标,对标对表抓好质效。严格按照执行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对第三方评估体系进行再学习、再领悟,把第三方评估体系作为办案标准、办案规范,对各级评估指标、各个流程节点了然于胸,不折不扣地落实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严把实质要件和程序要求,坚决杜绝违规终本,用足用尽执行措施,达到实实在在的执行效果。加大对查控财产的处置力度,依法按时对查控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严禁消极办案,拖延处置财产。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拘留、罚款、移送追刑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力度,对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有财产而不履行、和解后不按期履行等,依法传唤到庭,及时研究予以拘留,始终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行为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彭水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强化执行团队建设、明晰工作职责、抓好人员管理摆在执行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规划,深化人员体制改革,创新以办案团队为单元的人、案、物的统一管理模式,特别是执行指挥中心事务的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管理、执行队伍管理等,确保执行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执行局设专职廉政监察员一名,坚决正风肃纪。严格落实执行回避制度,对涉及执行回避的情形均由承办法官提出书面申请。完善干警执法考核档案、涉廉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全员廉政约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确保司法廉洁。近年来,该法院从未发生执行干警利用执行权利或工作便利违法违纪而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面对“案多人少”和攻坚冲刺阶段“执行难”具体实际,彭水县人民法院进一步配足配强执行工作力量,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执行队伍,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一心为民的忘我工作精神,切实增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紧迫感、压力感、时效感。严肃执行纪律,强化依法执行,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克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现象。积极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工作能力,做到敢于执行、善于执行,杜绝久拖不执、久执不结的现象,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能。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思路、制定目标、落实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冲刺决战的各项工作。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向执行难全面开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周强院长的话掷地有声。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答卷即将交由全国人民检阅,彭水县人民法院也在这份答卷上留下了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未来,该法院将继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王磊磊 张华松 冉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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