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龙沙镇王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的货款问题与王某协商未果,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万州区人民法院。该院龙沙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为让当事人省时、省力和减少诉讼成本,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社区审理此案。 11月13日13时30分,法庭的法官们来到了龙沙镇龙沙社区开始了开庭前的准备。半小时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开始了。 2016年,被告拖欠原告水泥货款,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共计349200元。事后被告转账支付了原告199000元,余下150200元尚未支付。王某与被告因欠款到期未能协商一致,起诉到了法院。 法官听取了双方意见后,针对争议的问题,从情、理、法入手,对双方开展了耐心的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所争议的问题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通讯员 李富文 责编 王海成 组版 李天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