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记者昨日从渝北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自2016年以来,该分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建立完善律师驻派出所服务机制,提供专业、高效、无偿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协处警情等服务。今年,该分局将律师驻所服务机制与“服务学校29条”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针对涉校纠纷矛盾,该分局要求驻所律师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同时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宣传,针对师生普遍关注的故意伤害、网络诈骗、消费纠纷等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为师生排忧解难。 同时,主动入校开展法制宣传。秋季开学以来,该分局组织驻所律师深入辖区长安锦绣城小学、渝北实验小学、重庆市第八中学、渝北实验中学等多所学校开展了法律服务进课堂活动。 该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参与学校法制宣传能够跳出公安和学校既定思维窠臼,有效填补公安机关和学校宣传的空白,激发师生学习热情。 责编 陈洁 特约编辑 袁礼碧 组版 阿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