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雪)11月6日晚,驾驶证被强制注销的扈某在江北区嘉鸿大道驾驶奔驰车被江北交巡民警查获后,扈某与民警“诉苦”五小时,希望民警谅解。 当日下午,江北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嘉鸿大道开展查缉行动,13时左右,拦停一辆可疑奔驰车。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照和行驶证,驾驶员先是谎称没带驾驶员,见无法蒙混过关,驾驶员在车内翻找,并最终拿出一个驾驶证。民警对驾驶证进行系统核对发现,驾驶员扈某的驾照已被强制注销,该证件属于无效证件。 据扈某交代,自己在2010年因醉驾被记12分,并被拘留,后又因驾照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记6分,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驾照共计被记22分,扈某便自暴自弃,放任驾照超分,直至其驾照被强制注销。 民警告知扈某,未携带有效驾照需要暂扣机动车,扈某本人涉嫌无证驾驶,需要做进一步处理。扈某听后,开始向交警大吐苦水,称自己是做药店设备生意的,要到处跑业务、赔客户吃饭、跑采购、跑安装,实在没办法,不开车生意没法做,日子过不下去了,希望交警能从轻处理。民警向扈某表示,要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事故发生几率,确保辖区平安,为了大家的平安出行,职责所在,必须给他处罚。 民警为扈某开具了执法凭证,并告知扈某可以离开了,等待进一步处理,但扈某表示自己不着急走,可以与民警一起站岗聊天。民警通知拖车到现场处置,因该执法属于非紧急状况,民警一边执勤一边等待拖车,18点左右,拖车到达现场,将违法车辆拖走,此时扈某向民警已“诉苦”约5个小时。 江北警方提醒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责编 王海成 组版 段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