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亚)近日,郭某在渝中区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查获,当问及为何酒驾时,他称,失恋了,借酒消愁。民警调查发现,这已是郭某第二次“失恋酒驾”了。 11月14日晚20时左右,郭某和朋友在渝北区一餐馆吃饭。因为失恋,席间,郭某伤心欲绝,喝了几瓶啤酒。饭后,他不顾朋友劝阻,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回家。行驶至煤田宾馆路口时,郭某遇到正在设卡的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两路口大队民警,随即减速,试图掉头逃离。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酒驾。同时,郭某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应证件。民警调查得知,郭某的驾驶证已经在9月份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郭某称,这段时间他失恋了,一直痛苦不堪,总是借酒消愁,两月前的醉驾也是因为失恋,想用酒精麻醉自己。 鉴于郭某是第二次酒驾被查,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郭某因“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项违法行为,处以3050元罚款、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11月27日上午,郭某在两路口大队接受处理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责编 陈洁 特约编辑 袁礼碧 组版 阿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