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 剑)南岸一男子酒驾被查处后不吸取教训,时隔11个月再次酒驾上路,谁知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这名“倒霉”的驾驶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至15日,并处罚金1500元的处罚。 前天晚上22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南山大队民警在黄金公路设卡盘查时,发现一白色小轿车驾驶员疑似喝过酒,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6mg/ 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自称姓谭,驾驶证没有随身携带。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核查,发现面前这个“谭某”与户籍登记照片差距甚远,民警不由得仔细打量起来,突然想起这是2018年初因酒驾被自己查处过的邵某。 眼见谎言被戳穿,男子只得承认了自己是邵某。原来,2018年2月,邵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在黄金公路被南山大队查处,驾驶证被依法暂扣6个月,至今没重新学习取得驾驶资格。为应付交巡警盘查,就自作聪明地熟背了谭某的身份证号,没曾想,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识破。 编辑 陈 洁 组版 余游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