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 亚) 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11月10日起,我市全面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申请,停止审批签发《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此前签发的《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 据了解,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是公安部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后,市场主体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即可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继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等行为予以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出入境秩序,共同营造守法守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责编 陈生容 组版 李天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