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越双实线超车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时间: 2019-04-1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58

公交车越双实线超车视频截图
 

公交车越过双实线,占用对方车道强行超车,危险一幕被市民举报,交巡警通过核实,依法作出对公交司机李某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4月2日早上9时许,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立交桥路段,一辆车牌号为渝D77867的公交车,无视道路中心线的存在,越过双实线,占用对向车道强行超车。

这危险的一幕恰好被旁边一位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清晰的记录下来,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向交巡警举报了该公交车的违法行为。随后,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观音岩大队依法对公交司机进行调查询问。

经调查核实,公交车司机李某(男,44岁)承认了当天的交通违法事实。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对公交司机李某“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通过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公交车是城市一道流动的风景线,也是对外形象的一扇窗口。公交车司机理应成为文明的使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才是对乘客的负责,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危险发生。

交巡警提醒,城市道路路况相对复杂,如果不按照规范操作,随意变道、随意超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克服交通陋习,注重行车中的小细节,安全文明行车。

通讯员 古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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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越双实线超车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公交车越双实线超车视频截图
 

公交车越过双实线,占用对方车道强行超车,危险一幕被市民举报,交巡警通过核实,依法作出对公交司机李某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4月2日早上9时许,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立交桥路段,一辆车牌号为渝D77867的公交车,无视道路中心线的存在,越过双实线,占用对向车道强行超车。

这危险的一幕恰好被旁边一位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清晰的记录下来,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向交巡警举报了该公交车的违法行为。随后,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观音岩大队依法对公交司机进行调查询问。

经调查核实,公交车司机李某(男,44岁)承认了当天的交通违法事实。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对公交司机李某“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通过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公交车是城市一道流动的风景线,也是对外形象的一扇窗口。公交车司机理应成为文明的使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才是对乘客的负责,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危险发生。

交巡警提醒,城市道路路况相对复杂,如果不按照规范操作,随意变道、随意超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克服交通陋习,注重行车中的小细节,安全文明行车。

通讯员 古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