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助民营企业涅槃重生

时间: 2019-04-2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66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日前,渝北法院以和解方式审结重庆忠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荻公司)破产案,各方当事人向该院破产合议庭送来3面锦旗以表谢意。据悉,该案是渝北法院也是市一中法院辖区内首例以和解方式审结的破产案件,且和解协议在短短的36天内即履行完毕,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了债务人破产,为仍有市场前景的民营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争抢时间及时受理中止执行程序

忠荻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6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从事商业管理工作,同时也从事与建筑相关业务。截至2017年10月9日,账面资产6248.39万元、负债9533.18万元。

2017年9月,债权人重庆中冶泊达一号股权投资中心以忠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渝北法院申请对忠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经了解,忠荻公司主要资产为价值3000余万元的商业用房,但已被其他法院列入司法拍卖日程,除此之外该公司基本没有其他有价值财产。

考虑到忠荻公司债权人人数众多,且金额巨大,为避免个别债权人提前全额受偿,公平合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快速通知申请人及债务人等参加听证,及时制作审查报告,确定忠荻公司具备破产原因。

2017年10月9日,在司法拍卖正式开拍前,渝北法院裁定受理了破产清算申请,促使执行程序中止。

迎来清算到和解的关键一环

2018年3月27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确定忠荻公司26名债权人债权总金额为9861.36万元,包括职工债权、普通债权及担保债权。

合议庭分析认为,如果对忠荻公司现有资产进行破产清算,评估拍卖分配周期可能长达3年,价值3000万元的主要资产商业用房存在流拍风险,债权人清偿比例最高仅为21.3%,最低为12.1%。

了解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均有和解意愿后,合议庭根据该企业的性质及债权债务情况,及时引导破产管理人提出了和解申请。

对于第三方有意收购股权的行为,合议庭认为收购行为虽然可行,但成本、风险难以识别和把控。为此,合议庭从法律和技术层面指导管理人对协议内容进行把控,包括支付履约保证金、留存风险保证金等,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确保各方切实履行协议。

在法院等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成功引进第三方——重庆市曦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定了通过忠荻公司全部两名股东有偿转让全部股权,并将受让款按照不同比例用于清偿债务的和解方案。

此外,针对不动产变更登记需缴纳450万元税费、债权人偿付比例随之大幅降低的问题,该院函询税务机关相关政策,通过积极沟通、合理建议,后税务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将缴税金额降低至230万元。

2018年11月22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各债权组所有债权人全部赞成并表决通过了忠荻公司破产和解协议草案。

2018年11月23日,渝北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结和解程序。

36天快速高效履行完毕

为保证协议各项内容依法有序快速履行完毕,破产合议庭多次就协议履行的方式、时间、顺序及其他问题进行研讨。

和解协议表决前5日,破产合议庭督促管理人要求股权受让人提前支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确保受让人后续切实履行各项义务。

和解协议表决通过后,合议庭立即要求一名债权人按照协议约定解除忠荻公司对外享有的被其查封的股权,由忠荻公司根据和解协议自行处置该股权。

随后,破产合议庭指导管理人加快办理忠荻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并由股权受让人于手续完成后一日内支付全部受让款至管理人账户,之后要求管理人尽快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

股权及不动产变更登记完成后,在扣除过户税费及契费后预留230万余元至管理人账户,破产合议庭督促将其余近1800万余元款项用于向各债权人清偿。

最后,要求管理人保管好留存的230余万元保证金,以备补充申报债权或两年期满后再次进行分配。

截至2018年12月29日,该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商业用房过户、股权转让款支付以及债务清偿等全部事项,债权人最高清偿比例提高到30%,亦大大缩短了债权人实际受偿的周期。至此,该案以和解方式顺利审结,和解协议仅36天即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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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助民营企业涅槃重生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日前,渝北法院以和解方式审结重庆忠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荻公司)破产案,各方当事人向该院破产合议庭送来3面锦旗以表谢意。据悉,该案是渝北法院也是市一中法院辖区内首例以和解方式审结的破产案件,且和解协议在短短的36天内即履行完毕,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了债务人破产,为仍有市场前景的民营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争抢时间及时受理中止执行程序

忠荻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6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从事商业管理工作,同时也从事与建筑相关业务。截至2017年10月9日,账面资产6248.39万元、负债9533.18万元。

2017年9月,债权人重庆中冶泊达一号股权投资中心以忠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渝北法院申请对忠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经了解,忠荻公司主要资产为价值3000余万元的商业用房,但已被其他法院列入司法拍卖日程,除此之外该公司基本没有其他有价值财产。

考虑到忠荻公司债权人人数众多,且金额巨大,为避免个别债权人提前全额受偿,公平合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快速通知申请人及债务人等参加听证,及时制作审查报告,确定忠荻公司具备破产原因。

2017年10月9日,在司法拍卖正式开拍前,渝北法院裁定受理了破产清算申请,促使执行程序中止。

迎来清算到和解的关键一环

2018年3月27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确定忠荻公司26名债权人债权总金额为9861.36万元,包括职工债权、普通债权及担保债权。

合议庭分析认为,如果对忠荻公司现有资产进行破产清算,评估拍卖分配周期可能长达3年,价值3000万元的主要资产商业用房存在流拍风险,债权人清偿比例最高仅为21.3%,最低为12.1%。

了解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均有和解意愿后,合议庭根据该企业的性质及债权债务情况,及时引导破产管理人提出了和解申请。

对于第三方有意收购股权的行为,合议庭认为收购行为虽然可行,但成本、风险难以识别和把控。为此,合议庭从法律和技术层面指导管理人对协议内容进行把控,包括支付履约保证金、留存风险保证金等,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确保各方切实履行协议。

在法院等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成功引进第三方——重庆市曦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定了通过忠荻公司全部两名股东有偿转让全部股权,并将受让款按照不同比例用于清偿债务的和解方案。

此外,针对不动产变更登记需缴纳450万元税费、债权人偿付比例随之大幅降低的问题,该院函询税务机关相关政策,通过积极沟通、合理建议,后税务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将缴税金额降低至230万元。

2018年11月22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各债权组所有债权人全部赞成并表决通过了忠荻公司破产和解协议草案。

2018年11月23日,渝北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结和解程序。

36天快速高效履行完毕

为保证协议各项内容依法有序快速履行完毕,破产合议庭多次就协议履行的方式、时间、顺序及其他问题进行研讨。

和解协议表决前5日,破产合议庭督促管理人要求股权受让人提前支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确保受让人后续切实履行各项义务。

和解协议表决通过后,合议庭立即要求一名债权人按照协议约定解除忠荻公司对外享有的被其查封的股权,由忠荻公司根据和解协议自行处置该股权。

随后,破产合议庭指导管理人加快办理忠荻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并由股权受让人于手续完成后一日内支付全部受让款至管理人账户,之后要求管理人尽快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

股权及不动产变更登记完成后,在扣除过户税费及契费后预留230万余元至管理人账户,破产合议庭督促将其余近1800万余元款项用于向各债权人清偿。

最后,要求管理人保管好留存的230余万元保证金,以备补充申报债权或两年期满后再次进行分配。

截至2018年12月29日,该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商业用房过户、股权转让款支付以及债务清偿等全部事项,债权人最高清偿比例提高到30%,亦大大缩短了债权人实际受偿的周期。至此,该案以和解方式顺利审结,和解协议仅36天即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