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乱掉头 擦挂行人惹事故

时间: 2019-06-1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78

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5月29日,市民刘某急着赶回工地处理事情,心急火燎地在斑马线上掉头,结果,操作不当,踩错刹车,导致了撞伤一位行人、碾压倒一片护栏的交通事故。

当天晚上7点50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博才路金科城附近路段发生一起撞人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一片混乱,一辆白色轿车横跨在斑马线上,前保险杠断裂,护栏被压倒一片,一位30多岁的女子左腿擦伤。民警火速将伤者送往医治疗,并对事故开展调查。

民警对肇事司机进行了呼吸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白色轿车驾驶员叫刘某,34岁,是一位建筑技术人员。当时,刘某驾车去参加朋友们聚会,行驶到金科城路口时,突然接到建筑工地的电话,说有急事需要他回去处理。刘某心里很着急,放下电话,就急忙打方向盘,在路口斑马线掉头,赶回工地。

谁知,刘某刚调转车头,就发现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他吓得赶紧踩刹车。可是,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突然掉头的轿车吓到了急忙连蹦带跳地后退避让。刘某也惊慌失措,猛踩刹车。可是,慌乱中,他竟然错将油门当成了刹车踩,轿车反而突然,在碾压倒一片路边护栏后,将一名女子左腿擦伤。

此次事故是刘某违法掉头和操作不当导致的,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车辆和护栏损失以及伤者医疗费用共计1万余元全部由刘某承担。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给予刘某共记2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人行道、桥梁、急转弯、隧道等地方掉头。可这位司机竟然在斑马线上掉头,这是严重违法的!希望司机们遵守交规,注意安全,平安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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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乱掉头 擦挂行人惹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5月29日,市民刘某急着赶回工地处理事情,心急火燎地在斑马线上掉头,结果,操作不当,踩错刹车,导致了撞伤一位行人、碾压倒一片护栏的交通事故。

当天晚上7点50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博才路金科城附近路段发生一起撞人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一片混乱,一辆白色轿车横跨在斑马线上,前保险杠断裂,护栏被压倒一片,一位30多岁的女子左腿擦伤。民警火速将伤者送往医治疗,并对事故开展调查。

民警对肇事司机进行了呼吸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白色轿车驾驶员叫刘某,34岁,是一位建筑技术人员。当时,刘某驾车去参加朋友们聚会,行驶到金科城路口时,突然接到建筑工地的电话,说有急事需要他回去处理。刘某心里很着急,放下电话,就急忙打方向盘,在路口斑马线掉头,赶回工地。

谁知,刘某刚调转车头,就发现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他吓得赶紧踩刹车。可是,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突然掉头的轿车吓到了急忙连蹦带跳地后退避让。刘某也惊慌失措,猛踩刹车。可是,慌乱中,他竟然错将油门当成了刹车踩,轿车反而突然,在碾压倒一片路边护栏后,将一名女子左腿擦伤。

此次事故是刘某违法掉头和操作不当导致的,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车辆和护栏损失以及伤者医疗费用共计1万余元全部由刘某承担。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给予刘某共记2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人行道、桥梁、急转弯、隧道等地方掉头。可这位司机竟然在斑马线上掉头,这是严重违法的!希望司机们遵守交规,注意安全,平安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