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行1秒钟 损失3万元

时间: 2019-06-1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33

本网讯(通讯员 张斌)“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近日,驾驶员曹某在经过一处红绿灯路口时,为抢行一秒钟的黄灯,追尾前面小轿车,损失3万元,并受了伤。

6月9日早上10时许,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桃源大道桃源居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有人员受伤。

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撞在一辆依维柯客车尾部,白色面包车头部的保险杠脱落,引擎盖、左大灯损坏,发动机漏油;依维柯客车尾部的后保险杠脱落,左尾部严重变形;白色面包车驾驶员受了伤。民警配合120医护人员迅速施救,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调查,当时,前车行驶至桃源大道桃源居红绿灯路口时,发现绿灯即将结束,便减速至禁止线处停车等待。但是,后车驾驶员曹某以为前车会加速通过红绿灯,为了抢行,见黄灯还剩最后一秒,便想在最后一秒抢过路口。结果在向前冲刺时,没想到前车已经减速停车,结果,曹某刹车不及,直接追尾前方依维柯客车。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相关规定,对曹某处以罚款的处罚,同时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曹某将承担赔偿该起事故的车损费、自己的医治费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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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行1秒钟 损失3万元

本网讯(通讯员 张斌)“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近日,驾驶员曹某在经过一处红绿灯路口时,为抢行一秒钟的黄灯,追尾前面小轿车,损失3万元,并受了伤。

6月9日早上10时许,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桃源大道桃源居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有人员受伤。

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撞在一辆依维柯客车尾部,白色面包车头部的保险杠脱落,引擎盖、左大灯损坏,发动机漏油;依维柯客车尾部的后保险杠脱落,左尾部严重变形;白色面包车驾驶员受了伤。民警配合120医护人员迅速施救,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调查,当时,前车行驶至桃源大道桃源居红绿灯路口时,发现绿灯即将结束,便减速至禁止线处停车等待。但是,后车驾驶员曹某以为前车会加速通过红绿灯,为了抢行,见黄灯还剩最后一秒,便想在最后一秒抢过路口。结果在向前冲刺时,没想到前车已经减速停车,结果,曹某刹车不及,直接追尾前方依维柯客车。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相关规定,对曹某处以罚款的处罚,同时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曹某将承担赔偿该起事故的车损费、自己的医治费共计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