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不听劝, 男子被朋友举报

时间: 2019-07-18 来源: 渝北区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38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7月15日晚上23时许,市民廖某酒后载着朋友去找酒吧,开快车被朋友劝阻不听,朋友报警,廖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当晚上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在渝北区黄龙路汉庭酒店附近,一男子酒驾。民警接报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汉庭酒店路边,停着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奔驰轿车,一名30多岁的大个子男子正在和一名20多岁的女子发生激烈争吵,旁边还有一名女子正在劝架。

见民警来了,正在吵架的年轻女子举报这位大个子男子酒驾、开快车,不听劝阻,还想打人。该男子满脸通红、情绪激动,承认自己开的是这辆奔驰车,民警闻到其身上酒气熏天,便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46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了静脉抽血化验,并将几位当事人带回队部进行调查。

涉嫌醉驾的男子叫廖某,36岁。廖某在网上认识了从外地来重庆旅游的女子王娜(化名),相约晚上一起吃饭。王娜便还带上了同行的闺蜜张宁(化名)。当晚,廖某驾车接上这两名女子到洋河花园附近餐馆吃饭和酒吧喝酒,三人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廖某开车又带两女子兜风。路上坐在后排座的张宁感到极不安全,先是提醒廖某开慢点,廖某嘴上说没事,继续开快车。后来,张宁语气严厉地劝阻,这让廖某很恼火,将车停在黄龙路汉庭酒店附近,两人下车继续争吵。张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举报,民警到达后,将廖某查获。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廖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175mg/100mL,行为涉嫌危险驾驶渝北交巡警已对其立案调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廖某将受到一系列处罚: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还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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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不听劝, 男子被朋友举报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7月15日晚上23时许,市民廖某酒后载着朋友去找酒吧,开快车被朋友劝阻不听,朋友报警,廖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当晚上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在渝北区黄龙路汉庭酒店附近,一男子酒驾。民警接报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汉庭酒店路边,停着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奔驰轿车,一名30多岁的大个子男子正在和一名20多岁的女子发生激烈争吵,旁边还有一名女子正在劝架。

见民警来了,正在吵架的年轻女子举报这位大个子男子酒驾、开快车,不听劝阻,还想打人。该男子满脸通红、情绪激动,承认自己开的是这辆奔驰车,民警闻到其身上酒气熏天,便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46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了静脉抽血化验,并将几位当事人带回队部进行调查。

涉嫌醉驾的男子叫廖某,36岁。廖某在网上认识了从外地来重庆旅游的女子王娜(化名),相约晚上一起吃饭。王娜便还带上了同行的闺蜜张宁(化名)。当晚,廖某驾车接上这两名女子到洋河花园附近餐馆吃饭和酒吧喝酒,三人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廖某开车又带两女子兜风。路上坐在后排座的张宁感到极不安全,先是提醒廖某开慢点,廖某嘴上说没事,继续开快车。后来,张宁语气严厉地劝阻,这让廖某很恼火,将车停在黄龙路汉庭酒店附近,两人下车继续争吵。张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举报,民警到达后,将廖某查获。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廖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175mg/100mL,行为涉嫌危险驾驶渝北交巡警已对其立案调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廖某将受到一系列处罚: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还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