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检察院探索恢复性司法

时间: 2019-08-0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18

“小李,你感觉还好嘛?到达巫山县抱龙镇还有2个小时的车程哦。”“廖主任,我还能坚持,放心吧。”

这段对话发生在万州区检察院环保检察室(现检察五部)主任廖礼和新入职干警李秋作之间。

推行环保案件集中管辖以来,万州区检察院负责办理包括巫山县、城口县、奉节县、梁平区等渝东北地区3区6县的环保刑事案件,该院于2015年成立了环保检察室专司其责。

无论是改革前的环境保护检察室,还是改革后的检察五部,环保检察团队的7名干警,守望在三峡库区生态检察一线。舟车兼行,是他们路与脚下。绿水青山,是他们的诗和远方。

行走青山绿水间 他们的脚步不停歇

出差,成了环保检察室干警的家常便饭。院里同事常常开玩笑说,“你们五部不是在出差,就是在去出差的路上”。

“虽然觉得辛苦,但更多是乐在其中。”徐灿说,颠簸崎岖的山道,摇晃漫长的水路,办理环保类案件除了伏案阅卷,亲历现场更加重要。“不到现场就办不了案”。

复勘案发地,走访保护区。守护长江三峡的生态环境,团队将环境司法保护理念一以贯之,打造特色生态检察品牌,守护库区美丽山水。

今年4月,团队提前介入全市首例电解金属锰废渣污染环境案。城口县工业园区某公司所属的电解金属锰废渣处置场地下膜破裂,导致地下水体被含锰的污水污染。三名嫌疑人作为膜下水一体化处理站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数十次发现调节池内的污水未经处理外排,但未采取任何措施亦未向相关人员报告。经监测,调节池内的污水含重金属锰的浓度为146mg/L,超出国家标准72倍,使自然生态遭到破坏。

定罪关键证据的“暗管”如何认定? 两份鉴定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团队成员迎难而上,一遍遍审查案卷材料,一次次与鉴定机构人员沟通交流,还前往案发地查看膜下水一体化处置工程作业情况,逐个破解了暗管认定、检材提取、鉴定效力、法律适用等一系列难题。

最终,万州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庭审, 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等。

探索恢复性司法 开辟生态修复新天地

近年来,随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易发多发,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屡遭破坏。环境污染类新型犯罪增多,不同区域执法标准存在的显著差异,是当地生态司法保护的“老大难”问题。

经过不断摸索,团队给出了亮眼的解答: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消除因地域差异导致在执法标准、办案程序和惩治力度等方面“尺度差”,实现大辖区内用“一个尺子”办案。

他们所探索建立的这项跨区域环保检察工作机制,获评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人民日报还以《九地环保案 一家来受理 三峡库区生态守护探新路》为题对该工作机制进行了专题报道。

“今年种植的林木因气温低,长势弱,请派人抓紧维护。”检察五部副主任杨长康打电话到玉罗园林绿化公司。

检察院还管“种树”?没错。在有效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团队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助推在万州经开区建立具有示范、教育、警示、公益意义的生态环境示范基地,建立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蔡某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将家里自留山的马尾松、马桑等林木砍伐后,栽种了脐橙树苗。

经鉴定,蔡某非法砍伐占用林地4.4亩,损失马尾松林木蓄积12.1立方。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他被移送审查起诉。

“他没有犯罪前科,入罪数量处在边缘,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悔罪态度良好。”最终,蔡某被检察机关微罪不诉。

“我们对嫌疑人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会充分考虑嫌疑人是否自愿采取补植林木、放养鱼苗、治理污染等方式恢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并根据恢复情况对其作出宽缓化处理。”检察五部主任廖礼表示。

依托生态修复基地,团队积极实践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引入当地政府指导监督、专业机构规划设计、检察人员现场查看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嫌疑人生态修复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生态资源修复效果。

“既修复了自然生态,又促使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可谓‘一举两得’。”人大代表刘召奎由衷点赞。

擦亮生态检察名片 他们为“绿色+”代言

为更好服务三峡库区生态文明建设,该检察室开辟生态司法“绿色通道”,在率先建立环保领域跨越行政区划的司法协作机制,运用恢复性司法措施修复生态资源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整套跨区域环保检察工作制度体系。

2015年,万州区检察院与该区环保局签订《万州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协作办法》,推动建立与辖区9个区县环保、林业、渔政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办案协作机制。

此外,环保检察室与万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出台建立三峡库区特色工业基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的实施办法,为三峡库区首个具有示范、教育、警示、公益意义的生态环境示范基地保驾护航。今年5月,又在万州区森林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小小环保检察室,数年间推动三峡库区生态检察格局悄然生变,面貌为之一新。伴随着团队司法办案的脚步,监督延伸的触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库区也更加深入人心。

检察室干警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夏某某、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时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某水利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一标段施工过程中,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将施工线路内的树木予以砍伐。

“这反映出在农网改造升级检查工作中存在着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不强,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管理“空白”,团队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完善监管机制,将环保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确保建设施工同步落实环保责任。

“生态环保这条红线碰不得!”从政府官员到普通群众,从重点工程到乡村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正成为三峡库区的主旋律。

多年来,环保检察室先后荣获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称号,被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种种的荣誉是团队全体干警前进的动力,更是肩头的使命。传承与积淀,创新与发展。这是万州区检察院环境保护检察室(检察五部)集体凝聚力、团队战斗力的能量源泉。刑事环保检察工作任重道远,他们将竭尽所能用行动守护白云蓝天。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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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检察院探索恢复性司法

“小李,你感觉还好嘛?到达巫山县抱龙镇还有2个小时的车程哦。”“廖主任,我还能坚持,放心吧。”

这段对话发生在万州区检察院环保检察室(现检察五部)主任廖礼和新入职干警李秋作之间。

推行环保案件集中管辖以来,万州区检察院负责办理包括巫山县、城口县、奉节县、梁平区等渝东北地区3区6县的环保刑事案件,该院于2015年成立了环保检察室专司其责。

无论是改革前的环境保护检察室,还是改革后的检察五部,环保检察团队的7名干警,守望在三峡库区生态检察一线。舟车兼行,是他们路与脚下。绿水青山,是他们的诗和远方。

行走青山绿水间 他们的脚步不停歇

出差,成了环保检察室干警的家常便饭。院里同事常常开玩笑说,“你们五部不是在出差,就是在去出差的路上”。

“虽然觉得辛苦,但更多是乐在其中。”徐灿说,颠簸崎岖的山道,摇晃漫长的水路,办理环保类案件除了伏案阅卷,亲历现场更加重要。“不到现场就办不了案”。

复勘案发地,走访保护区。守护长江三峡的生态环境,团队将环境司法保护理念一以贯之,打造特色生态检察品牌,守护库区美丽山水。

今年4月,团队提前介入全市首例电解金属锰废渣污染环境案。城口县工业园区某公司所属的电解金属锰废渣处置场地下膜破裂,导致地下水体被含锰的污水污染。三名嫌疑人作为膜下水一体化处理站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数十次发现调节池内的污水未经处理外排,但未采取任何措施亦未向相关人员报告。经监测,调节池内的污水含重金属锰的浓度为146mg/L,超出国家标准72倍,使自然生态遭到破坏。

定罪关键证据的“暗管”如何认定? 两份鉴定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团队成员迎难而上,一遍遍审查案卷材料,一次次与鉴定机构人员沟通交流,还前往案发地查看膜下水一体化处置工程作业情况,逐个破解了暗管认定、检材提取、鉴定效力、法律适用等一系列难题。

最终,万州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庭审, 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等。

探索恢复性司法 开辟生态修复新天地

近年来,随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易发多发,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屡遭破坏。环境污染类新型犯罪增多,不同区域执法标准存在的显著差异,是当地生态司法保护的“老大难”问题。

经过不断摸索,团队给出了亮眼的解答: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消除因地域差异导致在执法标准、办案程序和惩治力度等方面“尺度差”,实现大辖区内用“一个尺子”办案。

他们所探索建立的这项跨区域环保检察工作机制,获评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人民日报还以《九地环保案 一家来受理 三峡库区生态守护探新路》为题对该工作机制进行了专题报道。

“今年种植的林木因气温低,长势弱,请派人抓紧维护。”检察五部副主任杨长康打电话到玉罗园林绿化公司。

检察院还管“种树”?没错。在有效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团队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助推在万州经开区建立具有示范、教育、警示、公益意义的生态环境示范基地,建立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蔡某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将家里自留山的马尾松、马桑等林木砍伐后,栽种了脐橙树苗。

经鉴定,蔡某非法砍伐占用林地4.4亩,损失马尾松林木蓄积12.1立方。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他被移送审查起诉。

“他没有犯罪前科,入罪数量处在边缘,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悔罪态度良好。”最终,蔡某被检察机关微罪不诉。

“我们对嫌疑人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会充分考虑嫌疑人是否自愿采取补植林木、放养鱼苗、治理污染等方式恢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并根据恢复情况对其作出宽缓化处理。”检察五部主任廖礼表示。

依托生态修复基地,团队积极实践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引入当地政府指导监督、专业机构规划设计、检察人员现场查看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嫌疑人生态修复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生态资源修复效果。

“既修复了自然生态,又促使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可谓‘一举两得’。”人大代表刘召奎由衷点赞。

擦亮生态检察名片 他们为“绿色+”代言

为更好服务三峡库区生态文明建设,该检察室开辟生态司法“绿色通道”,在率先建立环保领域跨越行政区划的司法协作机制,运用恢复性司法措施修复生态资源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整套跨区域环保检察工作制度体系。

2015年,万州区检察院与该区环保局签订《万州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协作办法》,推动建立与辖区9个区县环保、林业、渔政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办案协作机制。

此外,环保检察室与万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出台建立三峡库区特色工业基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的实施办法,为三峡库区首个具有示范、教育、警示、公益意义的生态环境示范基地保驾护航。今年5月,又在万州区森林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小小环保检察室,数年间推动三峡库区生态检察格局悄然生变,面貌为之一新。伴随着团队司法办案的脚步,监督延伸的触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库区也更加深入人心。

检察室干警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夏某某、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时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某水利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一标段施工过程中,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将施工线路内的树木予以砍伐。

“这反映出在农网改造升级检查工作中存在着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不强,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管理“空白”,团队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完善监管机制,将环保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确保建设施工同步落实环保责任。

“生态环保这条红线碰不得!”从政府官员到普通群众,从重点工程到乡村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正成为三峡库区的主旋律。

多年来,环保检察室先后荣获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称号,被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种种的荣誉是团队全体干警前进的动力,更是肩头的使命。传承与积淀,创新与发展。这是万州区检察院环境保护检察室(检察五部)集体凝聚力、团队战斗力的能量源泉。刑事环保检察工作任重道远,他们将竭尽所能用行动守护白云蓝天。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