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9月4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京组织专家对《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一致同意试点实施方案通过。 据了解,《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共包含总则、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概况、目标与指标、试点任务、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六个部分,结合了重庆主城区工业基础雄厚、旅游餐饮产业发达等区域特色、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明确阶段目标,细化试点任务。同时,充分发挥直辖市立法权优势,推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地方立法,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力争为长江经济带特大城市建设“无废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会上,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我市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做好两个维护的角度,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无废城市建设;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压紧压实区和乡镇以及部门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三是要加快工作进度,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紧行动,确保工作时效,出亮点、出成绩;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委,从政策、资金、技术上加大支持力度,合力推动重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会上评审组听取了重庆市关于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介绍和中国环科院关于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的汇报,评审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和相关材料,结合专业领域对试点方案提出具体建议,并一致同意试点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按照会议要求,我市接下来将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市政府将尽快组织召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大会,对试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营造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同时,还将认真总结、系统提炼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