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摩托车载一家人 超员驾驶受处罚

时间: 2019-10-2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501

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近日,市民汪某驾驶摩托车载着一家三口回家,结果,刚上路行驶,就被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令人感动的是,民警为了让汪某一家人平安回家,对他们进行教育处罚后,驾警车将这一家人送回了家。

当天21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兰馨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左摇右晃的摩托车载着没佩戴安全头盔的三人,在车流中穿行,后座还装有一个小型后备箱,排气管两旁挂着两个塑料箱,俨然一个“移动小仓库”。当该车行驶至酒驾检查站时,民警立即将其拦获,并责令驾驶员和乘客下车接受调查。经检测,排除了驾驶员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汪,今年37岁,家住渝北区回兴附近,车上的两名乘客,一个是他的老婆,一个是他六岁的儿子。事发当日,汪某和老婆都要去空港西区某工地上班,儿子独自在家无人照顾,他们便将儿子带去了工地。

21时许,他们下班后,妻子本打算带儿子去坐公交车回家,但回家的公交车早已收班。为了节约钱,汪某硬着头皮让老婆和孩子一起坐摩托车回家。结果,刚上路行驶就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将汪某拦停后,责令汪某立即拆卸掉摩托车上加挂的两个塑料篮,并将他们一家三口带到移动警务车上给他们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视频中血淋淋的事故案列让汪某一家人非常惭愧和后怕,他们主动向民警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由于汪某驾驶摩托车超员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民警对汪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事故处理完后,已至深夜,民警考虑汪某一家人的安全,驾驶警车将汪某一家人送回了位于回兴水木年华小区附近的家中。

“谢谢民警同志,为了我和我家人的平安幸福,我以后一定注意安全,不再违法。”顺利到家后,汪某伸出了大拇指,为民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

交巡警提醒:摩托车是一种简易交通工具,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驾驶或乘坐两轮摩托车时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切忌超速、超员、酒驾、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做到“有牌证、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一辆摩托车载一家人 超员驾驶受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近日,市民汪某驾驶摩托车载着一家三口回家,结果,刚上路行驶,就被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令人感动的是,民警为了让汪某一家人平安回家,对他们进行教育处罚后,驾警车将这一家人送回了家。

当天21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兰馨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左摇右晃的摩托车载着没佩戴安全头盔的三人,在车流中穿行,后座还装有一个小型后备箱,排气管两旁挂着两个塑料箱,俨然一个“移动小仓库”。当该车行驶至酒驾检查站时,民警立即将其拦获,并责令驾驶员和乘客下车接受调查。经检测,排除了驾驶员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汪,今年37岁,家住渝北区回兴附近,车上的两名乘客,一个是他的老婆,一个是他六岁的儿子。事发当日,汪某和老婆都要去空港西区某工地上班,儿子独自在家无人照顾,他们便将儿子带去了工地。

21时许,他们下班后,妻子本打算带儿子去坐公交车回家,但回家的公交车早已收班。为了节约钱,汪某硬着头皮让老婆和孩子一起坐摩托车回家。结果,刚上路行驶就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将汪某拦停后,责令汪某立即拆卸掉摩托车上加挂的两个塑料篮,并将他们一家三口带到移动警务车上给他们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视频中血淋淋的事故案列让汪某一家人非常惭愧和后怕,他们主动向民警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由于汪某驾驶摩托车超员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民警对汪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事故处理完后,已至深夜,民警考虑汪某一家人的安全,驾驶警车将汪某一家人送回了位于回兴水木年华小区附近的家中。

“谢谢民警同志,为了我和我家人的平安幸福,我以后一定注意安全,不再违法。”顺利到家后,汪某伸出了大拇指,为民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

交巡警提醒:摩托车是一种简易交通工具,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驾驶或乘坐两轮摩托车时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切忌超速、超员、酒驾、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做到“有牌证、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