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昼夜疲劳驾驶 追尾前车得不偿失

时间: 2019-11-1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21

本网讯(通讯员 黄继)驾驶员周某为了赚钱,白天开出租车,晚上开大货车,不舍昼夜地疲劳驾驶,因驾车打瞌睡,追尾一辆正常行驶的挂车,损失2万元,受到处罚。

11月5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渝北空港东路长凯歌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置。

现场一片狼藉,一辆红色大货车停在道路中间,其车头受损,挡风玻璃破碎,左侧大灯碎片散落一地。大货车斜前方则停着一辆尾部受损的挂车。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测试,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此次交通事故是由大货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所致。驾驶员姓周,今年30岁,家住渝北空港,现为渝北保税港区某工地运送石子,每晚驾货车往返于工地和石子厂两地。最近,周某为了多赚钱,白天兼职做一份工作,晚上去工地开大货车运送石子,全天都没有时间休息。

事发当天23时许,周某驾车运完最后一车石子,正返回工地时,他感到全身乏力,困倦不已,不停地打着哈欠,流着眼泪,眼皮像有千斤重一般,可想到马上就到工地了,周某又不得不强忍睡意,不断拍脸、掐腿,试图让自己打起精神。但当他行驶到空港东路长凯路十字路口附近,实在忍不住强烈的睡意,闭上了沉重的双眼。短短两三秒时间,货车撞上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挂车。所幸此次事故驾驶员周某仅受轻伤,并无大碍。

由于事故是周某疲劳驾驶所致,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导致的修车、医疗等费用共计2万元,均由周某承担。民警对周某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周某予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事故就在一念之间,无论何时何地,驾驶员都不能疲劳驾驶,驾车过程中,驾驶员若感到疲劳或身体不适,一定要选择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休息或视情况拨打120就医,切不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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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昼夜疲劳驾驶 追尾前车得不偿失

本网讯(通讯员 黄继)驾驶员周某为了赚钱,白天开出租车,晚上开大货车,不舍昼夜地疲劳驾驶,因驾车打瞌睡,追尾一辆正常行驶的挂车,损失2万元,受到处罚。

11月5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渝北空港东路长凯歌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置。

现场一片狼藉,一辆红色大货车停在道路中间,其车头受损,挡风玻璃破碎,左侧大灯碎片散落一地。大货车斜前方则停着一辆尾部受损的挂车。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测试,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此次交通事故是由大货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所致。驾驶员姓周,今年30岁,家住渝北空港,现为渝北保税港区某工地运送石子,每晚驾货车往返于工地和石子厂两地。最近,周某为了多赚钱,白天兼职做一份工作,晚上去工地开大货车运送石子,全天都没有时间休息。

事发当天23时许,周某驾车运完最后一车石子,正返回工地时,他感到全身乏力,困倦不已,不停地打着哈欠,流着眼泪,眼皮像有千斤重一般,可想到马上就到工地了,周某又不得不强忍睡意,不断拍脸、掐腿,试图让自己打起精神。但当他行驶到空港东路长凯路十字路口附近,实在忍不住强烈的睡意,闭上了沉重的双眼。短短两三秒时间,货车撞上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挂车。所幸此次事故驾驶员周某仅受轻伤,并无大碍。

由于事故是周某疲劳驾驶所致,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导致的修车、医疗等费用共计2万元,均由周某承担。民警对周某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周某予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事故就在一念之间,无论何时何地,驾驶员都不能疲劳驾驶,驾车过程中,驾驶员若感到疲劳或身体不适,一定要选择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休息或视情况拨打120就医,切不可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