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

时间: 2019-11-22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776

“我们都会犯错,重要的是能否及时改错。你是男子汉,要敢于面对、勇于承担自己的错误。”这番共情式的引导,让嫌疑人紧张的情绪得到了缓解,讯问得以顺利进行。这是2018年夏天,南岸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助理于姗姗参与办理一起盗窃案的场景。

犯罪嫌疑人是一名高中生。刚开始讯问时,他不愿开口,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吭。面对如此场景,于姗姗知道,一味责怪孩子的糊涂、苛责父母的失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现在需要做的,是如何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悬崖勒马,重回正轨。最终,因系初犯、盗窃金额较小、认罪悔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赔退赃,检方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子结了,但帮教工作才刚刚上线。

在帮教中,于姗姗积极与学校沟通,学校结合案情和学生在校表现,对其作出留校察看决定,给了他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此后,于姗姗时常与这名学生保持联系,关心他的生活、询问他的学习情况,见缝插针式开展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渐渐地,这个内向的孩子变得开朗起来,态度也有了很大转变,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在一次期中开始种还拿到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绩。

于姗姗是一名80后检察官助理,是千余名重庆“莎姐”中的一员,也是全国优秀辅导员。从检7年来,与未成年人打交道的点点滴滴,使她从一个严肃的“女汉子”变成了善的“大姐姐”,她说,作为未检检察官,就是要比别人付出更多,要更有耐心和爱心。

办案中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心,找到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帮助其拨开心理阴霾;关心帮扶涉罪未成年人改造,助推他们重归社会……这都是“莎姐”检察官工作的日常。

“莎姐”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和志愿者的代称,是重庆市在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特别是批捕、起诉等职能的过程中,大力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挽救工作的平台。维权岗主要由擅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于和未成年人沟通的女性检察官组成。

关于“莎姐”的由来,还得追溯到2004年。

大渡口区检察院首创成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以女检察官王莎的名字命名。当年,在办理一件未成年人抢劫案时,被告席上的男孩哭着做最后的陈述,“如果知道这是犯罪,我一定不会去做。”话虽不多,却真诚地表达了后悔,这让王莎的心为之一震。事后,王莎与另几名办案的女检察官交流,她们发现未成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后的悔恨,以及被处理后的自卑等等问题,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可以解决的。

“办案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做点什么呢?”她们陷入了沉思。于是,7名检察官自发组成了一个小组,借助网络渠道帮助青少年。

现任大渡口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办公室主任的梅玫,就是小组成员之一。2003年,她刚参加工作,就部分参加了未成年人的帮教,后来主动请缨完全加入,持续至今已有16年了。

梅玫说,当年她们晚上下班后,分工制作网页、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短短一周,就在院互联网站上建起了未成年人工作网页,还设置了“一米阳光”“检察官寄语”等栏目,通过线上和线下对青少年展开普法教育。然而,最初的简单说教和灌输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有二!”王莎说,一是名字没特色,很难叫响;二是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

“叫‘莎姐’如何?”有人突发灵感,说出理由:“莎”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可入药“治病救人”,与帮教失足未成年人有某种相似;王莎被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尊称为“莎姐”,已有了一些影响;“莎姐”富于人情味,易被接纳,也简单好记。由此,“莎姐”名字最终确定。

一个月后,“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正式设立。

后来,进一步赋予“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三心”理念,“莎姐”这个业余志愿服务组织越来越充满勃勃生机……

2012年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45个检察院推广“莎姐”工作经验。2015年,“莎姐”走出检察系统,成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协同、志愿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2017年,“莎姐”的形式和内涵再次延伸,全市检察干警和志愿者以“莎姐”的名义,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特定人群的“六进”大普法活动。

如今的“莎姐”,正从一个关爱未成年人的品牌,发展成面向所有群众的全民普法大品牌。

2018年,“莎姐”工作室正式成立。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减少犯罪源头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和谐、平安、幸福中国的基础保障。

包容,燃起自信之火;希望,扬起信心之帆。

“莎姐”的大爱,应人人有之。

(胡雁冰 作者单位 南岸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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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

“我们都会犯错,重要的是能否及时改错。你是男子汉,要敢于面对、勇于承担自己的错误。”这番共情式的引导,让嫌疑人紧张的情绪得到了缓解,讯问得以顺利进行。这是2018年夏天,南岸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助理于姗姗参与办理一起盗窃案的场景。

犯罪嫌疑人是一名高中生。刚开始讯问时,他不愿开口,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吭。面对如此场景,于姗姗知道,一味责怪孩子的糊涂、苛责父母的失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现在需要做的,是如何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悬崖勒马,重回正轨。最终,因系初犯、盗窃金额较小、认罪悔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赔退赃,检方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子结了,但帮教工作才刚刚上线。

在帮教中,于姗姗积极与学校沟通,学校结合案情和学生在校表现,对其作出留校察看决定,给了他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此后,于姗姗时常与这名学生保持联系,关心他的生活、询问他的学习情况,见缝插针式开展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渐渐地,这个内向的孩子变得开朗起来,态度也有了很大转变,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在一次期中开始种还拿到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绩。

于姗姗是一名80后检察官助理,是千余名重庆“莎姐”中的一员,也是全国优秀辅导员。从检7年来,与未成年人打交道的点点滴滴,使她从一个严肃的“女汉子”变成了善的“大姐姐”,她说,作为未检检察官,就是要比别人付出更多,要更有耐心和爱心。

办案中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心,找到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帮助其拨开心理阴霾;关心帮扶涉罪未成年人改造,助推他们重归社会……这都是“莎姐”检察官工作的日常。

“莎姐”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和志愿者的代称,是重庆市在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特别是批捕、起诉等职能的过程中,大力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挽救工作的平台。维权岗主要由擅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于和未成年人沟通的女性检察官组成。

关于“莎姐”的由来,还得追溯到2004年。

大渡口区检察院首创成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以女检察官王莎的名字命名。当年,在办理一件未成年人抢劫案时,被告席上的男孩哭着做最后的陈述,“如果知道这是犯罪,我一定不会去做。”话虽不多,却真诚地表达了后悔,这让王莎的心为之一震。事后,王莎与另几名办案的女检察官交流,她们发现未成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后的悔恨,以及被处理后的自卑等等问题,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可以解决的。

“办案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做点什么呢?”她们陷入了沉思。于是,7名检察官自发组成了一个小组,借助网络渠道帮助青少年。

现任大渡口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办公室主任的梅玫,就是小组成员之一。2003年,她刚参加工作,就部分参加了未成年人的帮教,后来主动请缨完全加入,持续至今已有16年了。

梅玫说,当年她们晚上下班后,分工制作网页、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短短一周,就在院互联网站上建起了未成年人工作网页,还设置了“一米阳光”“检察官寄语”等栏目,通过线上和线下对青少年展开普法教育。然而,最初的简单说教和灌输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有二!”王莎说,一是名字没特色,很难叫响;二是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

“叫‘莎姐’如何?”有人突发灵感,说出理由:“莎”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可入药“治病救人”,与帮教失足未成年人有某种相似;王莎被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尊称为“莎姐”,已有了一些影响;“莎姐”富于人情味,易被接纳,也简单好记。由此,“莎姐”名字最终确定。

一个月后,“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正式设立。

后来,进一步赋予“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三心”理念,“莎姐”这个业余志愿服务组织越来越充满勃勃生机……

2012年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45个检察院推广“莎姐”工作经验。2015年,“莎姐”走出检察系统,成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协同、志愿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2017年,“莎姐”的形式和内涵再次延伸,全市检察干警和志愿者以“莎姐”的名义,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特定人群的“六进”大普法活动。

如今的“莎姐”,正从一个关爱未成年人的品牌,发展成面向所有群众的全民普法大品牌。

2018年,“莎姐”工作室正式成立。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减少犯罪源头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和谐、平安、幸福中国的基础保障。

包容,燃起自信之火;希望,扬起信心之帆。

“莎姐”的大爱,应人人有之。

(胡雁冰 作者单位 南岸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