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打官司”只是第二选项

时间: 2019-12-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338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内色调温暖、沙发柔软、墙上三口之家手牵手的插画温馨和谐;网络纠纷调解室远程接访室内色调新潮、新式圆桌上放置着装好高清摄像头的电脑;商事纠纷调解室内木质桌椅古色古香……12月6日,记者在荣昌便民纠纷解决中心大楼看到,36间以家庭、网络、商业、医疗、物业、金融等分类的调解室各具特色。

今年以来,荣昌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引领、依靠群众、社会协同”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警官+法官+律师+商会+村官”等多元参与的“1+N”人民调解体系,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法院综调室马上就会搬过来,以后老百姓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可以到这里找到专门的调解员解决。”荣昌区人民法院院长向前介绍,不管是企业机构还是个人,有了矛盾纠纷,一般反应就是找法院打官司。然而在荣昌区,诉讼是人们解决问题的第二选择,老百姓对于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往往是“先调解”。

帮忙装修致残与朋友起纠纷

“人民调解员+法官”助他获赔

从事装修业务的吴某,与李某为朋友关系,平时忙不过来就会找李某帮忙。今年5月28日,吴某又临时让李某去自己朋友家中进行装修,李某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蓬梯上摔下,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髂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出院后,李某认为是帮吴某装修才导致自己受伤致残,要求吴某赔偿自己7万余元。吴某却认为李某的赔偿要求过高,又没有为李某购买意外保险,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于是在支付一万元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李某其它赔偿请求。

“这一万块钱是我以前干活应得的工资,不属于赔偿款。”李某因此与吴某起了纠纷,历时半年仍未得到解决,10月底,李某找到荣昌法院综调室要求调解。

人民调解员和法官了解情况后,在释明提供劳务及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情说理,让双方站在朋友的立场上,面对面好好沟通。

“他虽是帮忙,但在工作中受伤是事实,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赔偿义务,而你作为朋友,态度更应该积极主动一些。”人民调解员一方面向吴某解释,另一方面也让李某考虑吴某实际经济支付情况,看在朋友的情谊上大家商量解决。

最后,李某、吴某重新理清了以前装修期间的天数与工价,李某受伤后应获得的误工、医药、护理等各具体款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离开法院时,双方又重归于好,向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纷纷表示了感谢。

“这就是我们‘1+N’人民调解体系中‘人民调解+法官’联动机制的有力体现。”向前告诉记者,荣昌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诉非对接中心”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落实法官到调解现场进行现场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拓宽纠纷解决渠道。

同时,完善“互联网+”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方式,打造了全市首个“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网络平台,实现网上调解、网上司法确认和远程视频接访三大功能,以现代科技推动调解效率提升,为老百姓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有效化解情绪易失控案件

调解成功率达99.47%

向前介绍,“1+N”人民调解体系中建立的“人民调解+警官”联动机制,即完善警调对接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行政调解无缝衔接、畅通运行和高效处理。对矛盾纠纷多发、确有必要设立的,及时推动设立驻所调解室。落实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硬件建设,划定专门工作区域,公开工作室和调解员信息,安排所领导、专管民警、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实现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实体化运作,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而建立的“人民调解+律师”联动机制,则充分发挥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加强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的力度,通过以案释法、收集社情民意、参与调解等方式增强调解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同时,还建立“人民调解+商会”联动机制,荣昌区司法局与区工商联签订《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依托荣昌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商会、企业和员工之间搭建起有效的沟通平台,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还充分发挥了镇街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干部、网格员等村官队伍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建立‘人民调解+村官’联动机制。”向前告诉记者,依托建立的152个村(社区)调委会、21个镇街调委会和村社网格化管理,将人民调解资源、力量向网格、家庭延伸,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并及时化解。同时,注重引导基层干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立了“吕继泽调解工作室”“廖秋荣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工作室。

“‘N’的不断扩展,预示着人民调解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融合。”向前说,既体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又不断创造合力,实现了人民调解系统内资源整合和系统外协调联动,提升荣昌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供给能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枫桥经验”在荣昌得以发展,实现了矛盾不上交。

据介绍,今年1至8月,荣昌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排查纠纷943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36件,调解成功2821件,调解成功率99.47%。一大批群体性纠纷、易引发“民转刑”的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各类非正常死亡等易造成情绪失控的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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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打官司”只是第二选项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内色调温暖、沙发柔软、墙上三口之家手牵手的插画温馨和谐;网络纠纷调解室远程接访室内色调新潮、新式圆桌上放置着装好高清摄像头的电脑;商事纠纷调解室内木质桌椅古色古香……12月6日,记者在荣昌便民纠纷解决中心大楼看到,36间以家庭、网络、商业、医疗、物业、金融等分类的调解室各具特色。

今年以来,荣昌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引领、依靠群众、社会协同”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警官+法官+律师+商会+村官”等多元参与的“1+N”人民调解体系,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法院综调室马上就会搬过来,以后老百姓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可以到这里找到专门的调解员解决。”荣昌区人民法院院长向前介绍,不管是企业机构还是个人,有了矛盾纠纷,一般反应就是找法院打官司。然而在荣昌区,诉讼是人们解决问题的第二选择,老百姓对于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往往是“先调解”。

帮忙装修致残与朋友起纠纷

“人民调解员+法官”助他获赔

从事装修业务的吴某,与李某为朋友关系,平时忙不过来就会找李某帮忙。今年5月28日,吴某又临时让李某去自己朋友家中进行装修,李某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蓬梯上摔下,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髂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出院后,李某认为是帮吴某装修才导致自己受伤致残,要求吴某赔偿自己7万余元。吴某却认为李某的赔偿要求过高,又没有为李某购买意外保险,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于是在支付一万元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李某其它赔偿请求。

“这一万块钱是我以前干活应得的工资,不属于赔偿款。”李某因此与吴某起了纠纷,历时半年仍未得到解决,10月底,李某找到荣昌法院综调室要求调解。

人民调解员和法官了解情况后,在释明提供劳务及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情说理,让双方站在朋友的立场上,面对面好好沟通。

“他虽是帮忙,但在工作中受伤是事实,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赔偿义务,而你作为朋友,态度更应该积极主动一些。”人民调解员一方面向吴某解释,另一方面也让李某考虑吴某实际经济支付情况,看在朋友的情谊上大家商量解决。

最后,李某、吴某重新理清了以前装修期间的天数与工价,李某受伤后应获得的误工、医药、护理等各具体款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离开法院时,双方又重归于好,向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纷纷表示了感谢。

“这就是我们‘1+N’人民调解体系中‘人民调解+法官’联动机制的有力体现。”向前告诉记者,荣昌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诉非对接中心”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落实法官到调解现场进行现场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拓宽纠纷解决渠道。

同时,完善“互联网+”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方式,打造了全市首个“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网络平台,实现网上调解、网上司法确认和远程视频接访三大功能,以现代科技推动调解效率提升,为老百姓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有效化解情绪易失控案件

调解成功率达99.47%

向前介绍,“1+N”人民调解体系中建立的“人民调解+警官”联动机制,即完善警调对接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行政调解无缝衔接、畅通运行和高效处理。对矛盾纠纷多发、确有必要设立的,及时推动设立驻所调解室。落实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硬件建设,划定专门工作区域,公开工作室和调解员信息,安排所领导、专管民警、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实现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实体化运作,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而建立的“人民调解+律师”联动机制,则充分发挥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加强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的力度,通过以案释法、收集社情民意、参与调解等方式增强调解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同时,还建立“人民调解+商会”联动机制,荣昌区司法局与区工商联签订《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依托荣昌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商会、企业和员工之间搭建起有效的沟通平台,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还充分发挥了镇街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干部、网格员等村官队伍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建立‘人民调解+村官’联动机制。”向前告诉记者,依托建立的152个村(社区)调委会、21个镇街调委会和村社网格化管理,将人民调解资源、力量向网格、家庭延伸,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并及时化解。同时,注重引导基层干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立了“吕继泽调解工作室”“廖秋荣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工作室。

“‘N’的不断扩展,预示着人民调解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融合。”向前说,既体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又不断创造合力,实现了人民调解系统内资源整合和系统外协调联动,提升荣昌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供给能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枫桥经验”在荣昌得以发展,实现了矛盾不上交。

据介绍,今年1至8月,荣昌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排查纠纷943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36件,调解成功2821件,调解成功率99.47%。一大批群体性纠纷、易引发“民转刑”的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各类非正常死亡等易造成情绪失控的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记者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