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彭某驾车送人去参加机动车科目三考试,路遇交巡警检查,不仅车辆被扣,还将面临被处以记3分,罚款2050元的处罚。这是为什么呢? 当天上午11时许,江北区交巡警支队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国道210开展路面秩序整治时,通过测速设备发现一台白色越野车超速行驶,遂通知前方警力进行拦截。拦截该车后,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彭某称未随身携带,随后民警在用手持警务终端核实该人驾驶证信息,发现彭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已经达到40分,且处于扣留状态,其继续驾车的行为已经构成“驾驶证暂扣期间仍然继续驾驶车辆”。 彭某向民警道出了事情原委:彭某在江西老家因交通违法太多被当地交警部门处罚后驾驶证记分就已经达到40分,且驾驶证已被当地交警部门扣留,还未来得及参加相关考试学习就因家庭原因来到了重庆,当日因老婆的闺蜜廖女士要到复盛科目三考试中心考试,而廖女士的老公因工作原因不能送她,廖女士便请求彭某帮忙送一程,彭某也欣然应允,但并未告诉廖女士自己驾驶证被记满40分且已被扣留的问题,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被民警查获。 民警依法扣留了彭某驾驶的机动车,彭某因“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和“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值10%以上未达20%的”(记3分,罚款50元)违法行为,将面临被处以记3分,罚款2050元的处罚。 记者 杨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