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辆充当校车接送学生的私家车,且该车存在严重超载行为,驾驶员为此付出了被罚款两万余元的代价。 1月3日上午8时许,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在歌乐山正街路段设卡盘查时,一辆长安面包车由矿山坡方向驶来。民警察觉该车有异常,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车内共4名成人、6个孩子。该车核载7人,超载率达42.9%。 民警调查得知,驾驶人姓沈,当天早上7时许,他从沙坪坝区金刚村开往歌乐山,车上搭载的孩子是歌乐山小学或歌乐山幼儿园的学生。据沈某交代,近期与几个学生家长协议,孩子们上学放学由自己开车接送,孩子家人给一定的费用,没想到刚跑几天就被查了。 民警告知沈某,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再加上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他将面临驾驶证记6分、合计罚款20200元的严厉处罚。沈某听闻,后悔不已。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接送学生的校车须符合安全技术相关标准,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备案后,才能从事学生接送营运工作。也提醒学生及家长,拒绝乘坐“黑校车”、超员车等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