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套牌避处罚 当场识破被严惩

时间: 2020-01-1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2212

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 1月14日,市民周某为应付交巡警检查,自作聪明,将朋友捡来的两块车牌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结果,上渝北兰馨大道路行驶没多久,就被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查获,受到严肃处罚。

当天17时2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兰馨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见到交巡警就掉头逃跑,行迹非常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并要求驾驶员拿出行驶证和驾驶证接受检查。

驾驶员表示,他的相关证件均在家中,未随身携带。民警便将他所驾摩托车车牌、大架号、发动机号输入车辆管理系统核查比对,发现该摩托车车牌对应的是另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车,该摩托车涉嫌违法套牌。

经查,驾驶员姓周,今年23岁,家住渝北区回兴,是某通讯公司营业厅的员工。据周某交代,近日,他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因嫌去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上牌比较麻烦,就一直没去办理。但周某担心没有车牌和行驶证被交巡警查处,就让朋友杨某帮忙想办法弄一副假车牌。

杨某给周某支招:“干脆找别的报废摩托车的牌照给你装上,不仅不怕交巡警检查,而且看起来也像真的。”

不久,杨某果真为周某找来了两块报废摩托车的牌照,让周某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不料,他第二天驾车上路,就发现兰馨大道有交巡警在检查,心中害怕的周某吓蒙了,急忙掉转车头,企图逃跑,结果被民警挡获。

民警对周某套用他人车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5000元及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并对其非法获取的摩托车号牌进行了收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套用他人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驾驶员朋友们如果发现自己车辆疑似被套牌,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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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套牌避处罚 当场识破被严惩

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 1月14日,市民周某为应付交巡警检查,自作聪明,将朋友捡来的两块车牌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结果,上渝北兰馨大道路行驶没多久,就被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查获,受到严肃处罚。

当天17时2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兰馨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见到交巡警就掉头逃跑,行迹非常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并要求驾驶员拿出行驶证和驾驶证接受检查。

驾驶员表示,他的相关证件均在家中,未随身携带。民警便将他所驾摩托车车牌、大架号、发动机号输入车辆管理系统核查比对,发现该摩托车车牌对应的是另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车,该摩托车涉嫌违法套牌。

经查,驾驶员姓周,今年23岁,家住渝北区回兴,是某通讯公司营业厅的员工。据周某交代,近日,他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因嫌去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上牌比较麻烦,就一直没去办理。但周某担心没有车牌和行驶证被交巡警查处,就让朋友杨某帮忙想办法弄一副假车牌。

杨某给周某支招:“干脆找别的报废摩托车的牌照给你装上,不仅不怕交巡警检查,而且看起来也像真的。”

不久,杨某果真为周某找来了两块报废摩托车的牌照,让周某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不料,他第二天驾车上路,就发现兰馨大道有交巡警在检查,心中害怕的周某吓蒙了,急忙掉转车头,企图逃跑,结果被民警挡获。

民警对周某套用他人车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5000元及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并对其非法获取的摩托车号牌进行了收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套用他人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驾驶员朋友们如果发现自己车辆疑似被套牌,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