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6日无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

时间: 2020-03-02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503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今天,市卫生健康委发布2020年3月2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时称,2020年3月1日0—24时,重庆市无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报告,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万州区2例、渝中区1例、江北区1例、九龙坡区1例、渝北区1例、合川区1例、綦江区1例、垫江县1例、巫溪县1例、石柱县1例、两江新区1例。
 
   截至3月1日24时,重庆市现有在院确诊病例120例(其中重型病例9例、危重型病例2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50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76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356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3192人,尚有37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认为,截至3月1日,我市连续6日无新增确诊病例,28个区县连续1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40个区县连续7日无新增确诊病例,疫情防控成效明显。但是,随着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防控任务更加艰巨,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必须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
 
市卫生健康委提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要加强人员社会管控,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有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要做好重点场所管控,落实社区防控责任,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加强机场、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加强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防控,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坚决防止疫情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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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连续6日无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今天,市卫生健康委发布2020年3月2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时称,2020年3月1日0—24时,重庆市无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报告,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万州区2例、渝中区1例、江北区1例、九龙坡区1例、渝北区1例、合川区1例、綦江区1例、垫江县1例、巫溪县1例、石柱县1例、两江新区1例。
 
   截至3月1日24时,重庆市现有在院确诊病例120例(其中重型病例9例、危重型病例2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50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76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356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3192人,尚有37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认为,截至3月1日,我市连续6日无新增确诊病例,28个区县连续1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40个区县连续7日无新增确诊病例,疫情防控成效明显。但是,随着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防控任务更加艰巨,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必须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
 
市卫生健康委提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要加强人员社会管控,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有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要做好重点场所管控,落实社区防控责任,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加强机场、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加强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防控,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坚决防止疫情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