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的”事故中担主责!高速路上随意变道 致后方汽车出事故

时间: 2020-03-1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57


事故现场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驾驶员刘某在一起“别人的”交通事故中被判承担主要责任。起初,他以“全程与事故车辆‘无接触’”为由进行质疑,但当执法人员回放了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后,他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这是怎么一回事?

3月8日上午,刘某因复工需要,驾驶渝D籍越野车由重庆丰都出发,准备去往务工所在地浙江金华。当行驶至G65包茂高速秀山境内时,他突然由左侧超车道向右变道,导致右侧灰色皮卡车因避让不急发生失控,与右侧应急车道护栏摩擦后撞向中央隔离带护栏,车头严重受损。

事发后,市交通执法总队高三支五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联系过往车辆获取了事发当时的行车记录仪画面。记录仪显示,刘某在变道前没有开启转向指示灯,右后方的灰色皮卡车则一直处于正常行驶状态。事故发生后,刘某仅减速缓行了几秒钟。

对于这场事故,皮卡车驾驶员感到很“受伤”:“我开得好好的,他突然变道,我一慌就猛地踩了刹车,车就飘了……”虽然整个过程两车都没有任何接触,但执法人员还是将刘某找回来配合调查。

“不能因为没撞到一起,就代表与事故无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无接触交通事故也是交通事故,并不是两辆车、车与人、车与非机动车或两个物体非要碰撞在一起才能算交通事故,无论是危险行为还是鲁莽行为,只要驾驶员的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影响进而产生伤害,就必须担责。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违章变更车道、急停转弯、滥用远光灯、违停等行为都容易导致无接触交通事故,因此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时,驾驶人需尽观察义务,切勿因不文明行为导致其他人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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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的”事故中担主责!高速路上随意变道 致后方汽车出事故


事故现场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驾驶员刘某在一起“别人的”交通事故中被判承担主要责任。起初,他以“全程与事故车辆‘无接触’”为由进行质疑,但当执法人员回放了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后,他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这是怎么一回事?

3月8日上午,刘某因复工需要,驾驶渝D籍越野车由重庆丰都出发,准备去往务工所在地浙江金华。当行驶至G65包茂高速秀山境内时,他突然由左侧超车道向右变道,导致右侧灰色皮卡车因避让不急发生失控,与右侧应急车道护栏摩擦后撞向中央隔离带护栏,车头严重受损。

事发后,市交通执法总队高三支五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联系过往车辆获取了事发当时的行车记录仪画面。记录仪显示,刘某在变道前没有开启转向指示灯,右后方的灰色皮卡车则一直处于正常行驶状态。事故发生后,刘某仅减速缓行了几秒钟。

对于这场事故,皮卡车驾驶员感到很“受伤”:“我开得好好的,他突然变道,我一慌就猛地踩了刹车,车就飘了……”虽然整个过程两车都没有任何接触,但执法人员还是将刘某找回来配合调查。

“不能因为没撞到一起,就代表与事故无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无接触交通事故也是交通事故,并不是两辆车、车与人、车与非机动车或两个物体非要碰撞在一起才能算交通事故,无论是危险行为还是鲁莽行为,只要驾驶员的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影响进而产生伤害,就必须担责。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违章变更车道、急停转弯、滥用远光灯、违停等行为都容易导致无接触交通事故,因此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时,驾驶人需尽观察义务,切勿因不文明行为导致其他人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