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日前,在市一中法院第一法庭,3起状告江北区政府的行政诉讼开庭。江北区副区长曾伟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据悉,3起案子共有4个原告,4名原告均是不服江北区政府于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江北府〔2019〕53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九号线一期工程鲤鱼池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认为该决定在发布时缺少房屋区位、用途、权属、结构等相关调查结果和法定文件,违反法定程序,请求予以撤销。由于案情相同,法院决定对3起案子进行合并审理。双方围绕区政府发布的决定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案件将另行择日宣判。 此类房屋征收案件,关乎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是稳定民生的重点工作。这是今年江北区政府第一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据悉,江北区政府于2019年7月15日出台《江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明确当年度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每年产生的首案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作出了硬性规定。《办法》出台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比原来提高了30.4%。这也意味着,未来江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成为常态,正确、理性地对待行政诉讼才能推动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