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人民检察院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发挥检察职能保障黔江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0-05-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724

重温入党、入检誓词(资料图)

“背篓检察官“深入山区实地踏勘(资料图)

  2019年,黔江区检察院在黔江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黔江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履职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决把讲政治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23次,得到区级主要领导批示12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党组班子脱产学习5天,集中学习8次,机关各支部集中学习11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24条,针对8个专项整治制定具体措施52条。班子成员带头为干警讲授“从党章的‘变’与‘不变’看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等主题党课13次,组织干警到万涛故居、水车坪等地开展红色教育,重温入党、入检誓词,畅谈入党、入检初心。

坚持站位全局大局保障黔江高质量发展

2019年以来,黔江区检察院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打击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起诉恶势力案件2件14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9+4”类案件35件92人,提起公诉51件136人,对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6件。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19件33人,提起公诉15件22人。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件1人,协调救助因案致贫受害人1人,落实产业帮扶资金17万元。积极融入和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渝东南一区四县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96件152人,督促17名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3万余元,补种树苗5000余株,放养鱼苗4万余尾。

持续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依法起诉非法经营、诈骗、制假售假等案件7件12人,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人员不批捕3人,不起诉7人。继续落实走访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班子成员主动上门走访调研20余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协作配合,主动同黔江区监委沟通,向区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条均立案调查或侦查。坚持有腐必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追赃346万元,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紧扣平安建设主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众型犯罪。积极参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敏感节点的平安、稳定作出了贡献。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减少对抗、化解风险、促进和谐,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91件555人,适用比例76%;提出量刑建议444人,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58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218件,无撤回起诉及无罪判决情形,认罪认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0件15人,不起诉9件12人,对11名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在区职教中心挂牌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教考察未成年人。与区公安局、区中心医院在区中心医院联合成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开展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和“‘莎姐’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指示,全年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42人次,对43件来信均实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申诉人不满意答复结果的典型案件,院领导带头化解“心结”。进一步深化“背篓检察官”工作方法,深入偏远村居巡访62次,开展乡村普法活动34次,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55件。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2件,获区级领导批示5件。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年调查公益诉讼线索51件,立案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其中整改到位45件,正在整改1件。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积极响应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集中巡查攻坚月”等专项行动,到黔江河、阿蓬江、蒲花暗河等水域周边走访,针对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督促整治和关停违法养殖场3个。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辖区3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点逐一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向相关街道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对校园周边、集镇等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办理国有财产领域类案件4件,其中3件涉及应收而尚未收到的人防易地建设费220余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3件,督促相关单位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8700余万元。

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突出业务强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健全多元化培养体系,打造业务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邀请专家专题讲座2次,与市检察院四分院、区委政法委联合举办素能提升培训班4期。加大人才交流力度,选派2名干警分别到市检察院四分院、永川区检察院挂职锻炼,接收3名干警到该院挂职。加大研学力度,成立调研人才库,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探索的做法撰写调研文章,7篇发表在《法治中国建设理论与实践探究》,3篇被市检察院《研究工作参考》采用,1篇荣获第十届重庆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奖”。

突出从严治检,落实“以案四说”要求,集中组织观看《唤醒爱人》等廉政教育片3次,院领导和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6次,组织全院干警到涪陵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为重点,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察3次,重要节点督察9次,日常谈话提醒100余次,对新任员额检察官、新招录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认真执行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处理“三个规定”,定期开展执法办案规范化评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提醒,确保公平公正司法。

过去一年,黔江区检察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获评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创作的微视频《背篓检察官》,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荣获“优秀微视频作品奖”;3人被记三等功,7人获嘉奖表彰,9人在市、区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2020年,黔江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主动把上级党委和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积极有效的司法保障,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通讯员 王郑琦 孙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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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入党、入检誓词(资料图)

“背篓检察官“深入山区实地踏勘(资料图)

  2019年,黔江区检察院在黔江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黔江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履职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决把讲政治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23次,得到区级主要领导批示12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党组班子脱产学习5天,集中学习8次,机关各支部集中学习11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24条,针对8个专项整治制定具体措施52条。班子成员带头为干警讲授“从党章的‘变’与‘不变’看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等主题党课13次,组织干警到万涛故居、水车坪等地开展红色教育,重温入党、入检誓词,畅谈入党、入检初心。

坚持站位全局大局保障黔江高质量发展

2019年以来,黔江区检察院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打击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起诉恶势力案件2件14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9+4”类案件35件92人,提起公诉51件136人,对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6件。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19件33人,提起公诉15件22人。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件1人,协调救助因案致贫受害人1人,落实产业帮扶资金17万元。积极融入和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渝东南一区四县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96件152人,督促17名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3万余元,补种树苗5000余株,放养鱼苗4万余尾。

持续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依法起诉非法经营、诈骗、制假售假等案件7件12人,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人员不批捕3人,不起诉7人。继续落实走访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班子成员主动上门走访调研20余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协作配合,主动同黔江区监委沟通,向区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条均立案调查或侦查。坚持有腐必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追赃346万元,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紧扣平安建设主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众型犯罪。积极参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敏感节点的平安、稳定作出了贡献。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减少对抗、化解风险、促进和谐,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91件555人,适用比例76%;提出量刑建议444人,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58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218件,无撤回起诉及无罪判决情形,认罪认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0件15人,不起诉9件12人,对11名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在区职教中心挂牌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教考察未成年人。与区公安局、区中心医院在区中心医院联合成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开展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和“‘莎姐’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指示,全年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42人次,对43件来信均实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申诉人不满意答复结果的典型案件,院领导带头化解“心结”。进一步深化“背篓检察官”工作方法,深入偏远村居巡访62次,开展乡村普法活动34次,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55件。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2件,获区级领导批示5件。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年调查公益诉讼线索51件,立案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其中整改到位45件,正在整改1件。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积极响应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集中巡查攻坚月”等专项行动,到黔江河、阿蓬江、蒲花暗河等水域周边走访,针对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督促整治和关停违法养殖场3个。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辖区3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点逐一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向相关街道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对校园周边、集镇等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办理国有财产领域类案件4件,其中3件涉及应收而尚未收到的人防易地建设费220余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3件,督促相关单位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8700余万元。

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突出业务强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健全多元化培养体系,打造业务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邀请专家专题讲座2次,与市检察院四分院、区委政法委联合举办素能提升培训班4期。加大人才交流力度,选派2名干警分别到市检察院四分院、永川区检察院挂职锻炼,接收3名干警到该院挂职。加大研学力度,成立调研人才库,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探索的做法撰写调研文章,7篇发表在《法治中国建设理论与实践探究》,3篇被市检察院《研究工作参考》采用,1篇荣获第十届重庆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奖”。

突出从严治检,落实“以案四说”要求,集中组织观看《唤醒爱人》等廉政教育片3次,院领导和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6次,组织全院干警到涪陵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为重点,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察3次,重要节点督察9次,日常谈话提醒100余次,对新任员额检察官、新招录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认真执行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处理“三个规定”,定期开展执法办案规范化评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提醒,确保公平公正司法。

过去一年,黔江区检察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获评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创作的微视频《背篓检察官》,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荣获“优秀微视频作品奖”;3人被记三等功,7人获嘉奖表彰,9人在市、区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2020年,黔江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主动把上级党委和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积极有效的司法保障,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通讯员 王郑琦 孙洪波